傳媒自律就不需立假新聞法? 李立峯:自律就不會報虛假新聞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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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早前認為若業界自律便可令問題受控,不用立的假新聞法。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今(20日)簡介自己的新書後,被問到何為自律,和自我審查有沒有關係,他回應指,自律就不會報虛假新聞,不涉及假新聞法,而自律和自我審查無關係。

李立峯(右)指,媒體自律好簡單,「新聞界咪做返專業工作」,而自律和自我審查並無關係。(李宇婷攝)

媒體做專業工作就是自律 不認為假新聞問題很嚴重

李立峯在簡介會後指,任何虛假新聞法律都會不只針對新聞界,例如新加坡等其他地區亦會涉及網絡資訊。他續指業界自律好簡單,「新聞界咪做返專業工作」,網絡資訊流傳就令事實查核工作(Fact Check)更有效率,政府亦可以投放更多資源進行媒體素養教育的工作。

李立峯在會上指,市民要相信政府的部門才會相信相關報道,一般市民亦難以查證,例如是颱風新聞,讀者要先相信天文台,才會相信報道提供的資訊。他不認為假新聞的問題「大得咁緊要」,他舉例指美國只有前總統特朗普才會經常提假新聞,原因是不喜歡有關新聞,認為被政客有意無意「吹大咗」。他續指疫情初時,社會有極大不安,有比較多的假新聞,半年後社會氣氛緩和,假新聞自然減少。

新聞工作者一般不會把撰寫後的文稿,在刊登前給受訪者看。李立峯提到早前有記者為保護受訪者,在完成採訪寫完報道後把內文傳給受訪者看。他指主動讓受訪者看,「係因為佢愛我,唔想我瀨嘢」,過程涉及高度互信,記者相信受訪者不會亂提意見,受訪者亦不會把過程曝光,笑指是「愛的審查」。

《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實施。(資料圖片)

以法律控告新聞工作者有成本 料不會經常使用

他提到以往香港用籠絡媒體的手法,間接操控媒體,惟總有新聞工作者不被籠絡。除了有國安法,社會亦擔心《基本法》23條和假新聞法等會影響新聞自由,李立峯說政府有可能以法律直接控告新聞工作者,不過使用法律都有成本,預料不會想經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