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英發起港媒體自由活動 外交部駐港公署:停止美化罪犯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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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服刑一千日,近日美媒再次評論事件,英國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期間,發起「香港媒體自由」活動。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指,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事件的策劃者和煽動者,特區政府依法追究責任是捍衞《香港國安法》權威的必然之舉:「於法有據,天經地義!」 

發言人強調,任何威脅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徑都難得逞,任何干涉幹預圖謀都將徒勞無功!敦促美方及少數政客立即停止包庇美化違法犯罪分子的徒勞之舉,立即停止幹預破壞特區司法制度的惡劣行徑!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資料圖片)

發言人稱,針對美國國務院和美英少數政治人物妄議香港特區司法個案,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撐腰張目,惡意詆毀香港國安法,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正告外部勢力立即停止插手介入香港事務!

發言人表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治的核心要義。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事件的策劃者和煽動者,作為美西方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挾洋自重,惡行累累,無所不用其極,置七百多萬香港市民根本利益於不顧,破壞政治體制,散播分裂言論,乞求外國制裁,內外勾結罪行昭昭。特區政府對黎智英之流依法追究責任,是防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和隱患的必須之舉,是捍衛香港國安法權威的必然之舉,是保障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的必要之舉,於法有據,天經地義!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聲明,正告美英停止干預香港司法的政治操弄(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網頁截圖)

發言人指出,《基本法》和國安法明確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廣泛權利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但權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任何人也沒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權。個別國家不甘心放棄其一手扶植的代理人,每隔一段時間就跳出來為黎智英開脫說項,將組織、策劃、參與港版「顏色革命」的罪魁禍首美化包裝成「民主鬥士」,將其煽動「獨立」、顛覆政權的言論粉飾裝點成「自由運動」,充分暴露其勾結反中亂港分子破壞香港繁榮穩定、「以港遏華」的險惡用心!

發言人強調,任何觸犯法律紅線的人員都難逃法網,任何威脅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徑都難得逞,任何干涉幹預圖謀都將徒勞無功!黎智英之流早已被牢牢釘在背叛祖國和人民的恥辱柱上,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必將接受法律的審判。中方敦促美方及少數政客切實尊重法治精神,立即停止包庇美化違法犯罪分子的徒勞之舉,立即停止幹預破壞特區司法制度的惡劣行徑!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被捕。(資料圖片)

黎崇恩稱擔心父親健康 美媒質疑香港是關押政治犯城市

黎崇恩早前聯同保護記者委員會及海外人權組織,公開致函英國貿易大臣巴登諾克要求會面,並呼籲英方對港府施加制裁。黎崇恩更批評審訊只是一場「表演」,亦表明非常擔心父親的健康狀況。

《華爾街日報》編輯部昨發表評論,質疑香港這個關押政治犯的城市,如何向外宣稱自己為世界金融中心。評論指自2019年反修例事件至今,包括黎智英在內已經有1,647 名政治犯被關押。評論指黎智英在監獄的時間愈長,將愈能證實謊言,而香港恪守法治的聲譽也將成為遙遠的回憶。

另外,外電報道指英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期間,發起「香港媒體自由」活動,適逢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服刑一千日,黎的兒子黎崇恩會出席活動發言,活動獲至少22個國家響應,包括美國、法國和德國。

港府昨日(26日)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反對有不同海外機構和媒體,就涉及黎智英的相關案件所採取的執法行動及法律程序作出誤導言論和抹黑,批評此是對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公然的政治干預,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