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2020年被捕 案件一波三折 事隔3年後周一開審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勾結外國勢力,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將於周一(12月18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料將審訊80天。黎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警方國安部門較早期被拘捕的人士之一,他於2020年8月首次被捕,同日被捕的人亦包括:前眾志成員周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壹傳媒的行政總裁張劍虹等,警方並大規模搜查壹傳媒大樓。他們雖未有即時被控,但隨著李宇軒同月內在內地海域被捕,並在內地拘留,之後黎被起訴違反國安法罪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多名編採人員之後亦相繼被捕及被控。
黎智英的審訊,原於去年12月開審,惟期間案件一再押後,結果足足一年過後,才能進行審訊。至於當年與黎同期被捕,或是與黎的業務有關而被捕的人,部份已認罪,控方曾經透露,其中6人將轉作控方證人在庭上指證黎智英。

2020年8月10日,警方大規模搜捕行動,拘捕黎智英、周庭等多人被捕。(詳看下圖)

+7

與黎同日被捕人士亦包括周庭

《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正式在港實施,警方國安處於2020年8月10日早上進行大規模拘捕行動,當日被捕人士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兩名兒子,集團的行政總裁張劍虹等3名高層,警方並有大規模搜查壹傳媒大樓。同日,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眾志成員周庭,及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等亦在相約時間被捕。

警方事後指,黎及其兩名兒子以及壹傳媒3名高層因涉串謀欺詐被捕,黎及其他人另涉勾結外國勢力,全部人最後獲准保釋,黎需在同年12月2日回警署報到。

李宇軒逃潛在內地水域被捕

同月23日,李宇軒與另11人乘快艇欲潛逃台灣時,在中國水域被捕,這「12港人」在內地拘留期間,警方在同年10月在港拘捕多名涉曾協助潛逃的人,包括律師行文員陳梓華,全部人士當時未有被控。

黎再報到時被捕

黎智英於12月2日到警署報到時被捕,他與壹傳媒集團的總裁及財務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裁黃偉強,被指串謀欺詐科學園被控,黎的保釋亦被撤銷。黎在同月11日在拘留所再被捕,並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等《港區國安法》罪名,須繼續還柙。黎曾到高院申請保釋,更一度獲准,但律政司反對,黎的保釋數天後被取消,之後一直被拘留。

李被遣返前同犯亦被控

與此同時,在內地拘留的李宇軒,在2020年12月30日在內地法庭因偷渡邊境罪被判囚7個月,李須在內地服刑。李在內地服刑期間,之前涉曾助他潛逃的律師行文員陳梓華,在2021年2月於香港再被捕,黎智英亦在拘留期間再被捕,之後兩人均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陳一直還柙至今。

李於2021年3月在內地服刑完畢,被遣返香港,隨即被捕並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並與陳梓華的案件合併,案件最後交付高等法院審理。兩人於2021年8月已於高等法院認罪,他們承認於2019年8月,曾成立過一個名為「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 SWHK)的組織,發展國際線作遊說工作。兩人的現正還押候判。

李宇軒在2021年3月22日在內地服刑完畢遣返香港,高級警司李桂華亦有到場。(詳看下圖)

+5

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相繼被捕

黎智英正式被控違反國安法後,《蘋果日報》繼續如常運作,直至2021年5至6月,壹傳媒與《蘋》的多名高層相繼被捕,並在同年6月起陸續被捕,包括壹傳媒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及5名時任《蘋果日報》編採人員,包括: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主筆馮偉光,及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他們先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6人被捕後,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的資產,《蘋果日報》同年6月24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後停刊。6名高層,2022年11月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控方當時透露,案中3人會在黎的案作證,據悉包括張劍虹及陳沛敏。

控方早前透露,《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香港故事」的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等最少6名已認罪人士,將會出庭頂證黎智英。

蘋果日報案的6名被告認罪。(詳看下圖)

+1

聘英御狀風波終提人大釋法

黎智英案原於2022年12月開審,黎欲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其代表律師,並獲高等法院批准,惟律政司至上訴時才指涉國安法的案件,不宜有外國律師參與。事件最終由特首提請人大釋法,之後再引發一輪訴訟。黎案最後無法如期在去年審訊,原定2023年9月25日開審,惟因其中一名負責審理黎案法官因仍在處理泛民初選案,案件才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

案件編號:HCCC 14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