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田北辰揚言提修例 民政事務總署:條文合適無需改變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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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提名期昨日(30日)結束,不單民主派政黨未能「入閘」參選,部分建制派政團參選人也未能獲足夠提名報名參選,當中實政圓桌召集人、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揚言將向政府提出修例,要求包括限制至少一半三會成員不能有政治聯繫。民政事務總署今日(31日)回覆指,現時區議會選舉法律條文合適並得到普遍支持,無需作出改變。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傳媒查詢時指,《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經立法會詳細審議,於今年7月6日獲立法會全票通過,說明目前的法律條文合適並得到普遍支持,無需作出改變。

至於「三會」委員是否及如何行使其提名權,民政署強調屬個人意願,並無作出任何指引或諮詢「三會」主席的要求。而分區委員會主席是由各分區委員會委員在第一次會議舉行時互選產生。

▼田北辰10月30日提名期結束前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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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昨日(30日)交代叩門求提名票過程,指共拜訪241名三會成員,當中有200人未有應門、15人應門拒聽政綱介紹、26人肯聽取政綱,當中7人願意向實政圓桌給予提名票。不但後來其中三人表示知會三會主席後,決定撤回提名決定、2人表示要知會地區分區委員會主席後再作決定。

他又稱,會提出修例要求限制有政黨背景三會成員人數,「至少有一半無政治聯繫,即係例如政黨、參政社團、從政組織等」。他亦要求,政府規定地區分區委員會主席在提名期間不得影響委員提名意欲,否則即觸犯選舉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