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的士車隊制度三讀通過 陸頌雄倡最少一半司機受僱被否決

撰文:李宇婷
出版:更新:

立法會今日(13日)三讀並通過關於改善的士服務的條例草案,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等措施,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修正案,建議將車隊的僱傭關係比例增加至一半,但被否決。

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陳健波指,運輸及物流局建議車隊持牌人需提供網約平台讓乘客預約行程,但部份委員認為由於開發相關預約平台的費用高昂,認為局方應該設立一個跨車隊的統一網約平台,以降低車隊的營運成本。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說由市場自行演化是較好的做法,讓行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政府過度參與會扼殺發展空間。

立法會通過議案,引入的士車隊制度。(資料圖片/翁鈺輝攝)

陳健波倡6座位的士收較高費用

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草案的措施,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將的士的最高乘客座位數目從五個增加至六個,以及對的士司機相關且性質較嚴重的罪行進行更嚴格的處理,並加強對非法出租或取酬在客用途的汽車的處理。

陳健波指大部份委員支持引入的士車隊制度,認為這可以取得成功,並且新的管理模式有助於建立專業的車隊管理,對的士業的長遠發展有積極的幫助。然而,部份委員認為建立的士車隊需要投入高昂的資金和營運成本,而且局方未提供足夠的誘因來吸引業界參與,他們建議允許營運成本較高的的士車隊,例如提供六個乘客座位的的士,收取較高的費用。

陳健波又指,局方預計計劃初期批出約3至4個的士車隊的牌照,涉及的士車隊大約3,000至4,000輛,佔全港1.8萬多部的士總數約兩成多,認為非要取締一般的士。

2022年7月19日有的士團體到政總請願籲修例規管Uber。(張浩維攝)

張欣宇:若無明顯改善就要考慮改變發牌制度

「A4聯盟」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指,條例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市民的出行服務,而不是平衡某些特定人的利益,目前本港擁有超過1.8萬個的士牌照,在供應不變的情況下,社會需要思考如何做得更好,如果改善仍然不明顯,則需要進一步考慮發牌制度甚至更進一步的競爭開放,他認為這次的改革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沛良指,政府對的士服務並無一個有效的監管制度,而今次的士車隊制度,目的是讓有能力並有意組建專業車隊的士車主或者營辦商,透過受監管平台以自願形式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從而推廣業界專業形象及提升服務質素,亦有利於的士業走向現代化同推動的士業可持續發展,又可讓政府透過法定要求及牌照條件,監察車隊持牌人的表現。

立法會通過議案,引入的士車隊制度。(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狄志遠關注網約車市場發展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說,的士業是一項公共服務生意,不僅是一盤生意,更承載着服務公眾的責任,在談論經營生意時,不能忽視它作為公共服務的本質,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充份考慮公眾的利益。他又提到要應該關注的士行業以外的交通服務選擇,特別是網約車市場的發展。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對條例草案方向表示歡迎,但不會照單全收,他認為加重違法行為治標不治本,問到增設車隊的誘因是否足以讓市民放棄白牌車,或者吸引未加入網約車的的士加入車隊,否則建議放寬出租車牌的條件。

陸頌雄擔心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原地踏步

陸頌雄擔心政府對於的士車隊所做的努力可能只是換湯不換藥,甚至是原地踏步一般,因而提出修例草案,將的士牌照車主和司機的僱傭關係比例提升至一半,促使的士車隊實現精細化管理,惟不獲在場過半數議員支持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