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的士司機最低工資不少於3萬 何君堯:加車資首公里起錶40元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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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14日)通過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的草案,的士司機如果觸犯濫收車費、兜路和拒載等將被記分,兩年內罰滿15分可被停牌3個月,法例將會9個月後生效。支持草案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致函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指除了懲罰,同時也要改善的士司的待遇,讓司機有「幸福感」,建議的士司機最低工資不少於3萬。

為達到最低資資要求,他建議的士上調首公里車資由現時27元加至40元,之後每跳收4元。他又建議設車租上限,每更車租不能高於500元。

何君堯在信中指,他雖然支持加重針對違規的士司機罰則的草案,但指的士司機的違例情況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認為「的士司機也是人」,與普羅大眾一樣也有尊嚴,又指有的士司機違規違例可歸咎於低收入、工時長、工作環境差和沒有獲得感和滿足感。

因此,他除建議為的士司機訂立最低工資和車租上限外,也建議要限制的士車齡不得超過五年,以免市面出現「老、舊、臭」的的士,和建議容許的士在禁區上落載客但不得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