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消息:公眾諮詢擬農曆新年前展開 不採用「白紙草案」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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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立法已提上今年立法議程,惟未確定提交草案的時間。消息指,當局計劃最快於農曆新年前展開公眾諮詢,不會採用沒有官方既定立場的「白紙草案」,換言之很可能採用「藍紙草案」,草擬好立法框架後,便進入立法程序,交立法會審議,修改空間有限。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向《香港01》表示,「白紙草案」市民參與度較大,不希望用「藍紙草案」是為了草草諮詢「走程序」,促請向市民清楚解說,釋除疑慮,否則無助穩定民心。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說,最新的基本法23條草案,條文不會寫得太具體免日後要修例「概括性嘅條文可應對瞬息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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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盡快完成23條立法

《基本法》23條立法雖然已提上今年立法議程,但只列明擬於今年上半年或下半年提交上立法會。周四(25日)立法會舉行的互動交流答問會,主題亦會討論23條立法,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天(23日)談及23條立法時重申,會盡快完成工作實踐未履行的憲制責任,會探討應該如何確保23條有前瞻性維護國安、香港安全、保障香港長期穩定。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梁鵬威攝)

鄧炳強:「白紙草案」並非最有效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年11月回應23條立法進度時,提到諮詢工作必然是多樣化,任何市民都可表達意見,至於會否以「白紙草案」形式,他認為並非最有效率,交由法律專家草擬條文最好。

《基本法》。(資料圖片)

消息:23條公眾諮詢新年前展開 不用「白紙草案」

據了解,當局會於農曆新年前展開公眾諮詢,不會採用「白紙草案」,即沒有官方既定立場,只就初步草擬的條文諮詢。換言之,當局很可能會採用「藍紙草案」,即已草擬好立法框架,訂明政策底線,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刊憲後進入立法程序,交立法會審議,修訂需要經議員通過。「藍紙草案」不能撤回,相反「白紙草案」可以不立法,沒有完成立法的期限。

2003年23條立法,政府當時不發表白紙條例草案,認為以「藍紙草案」形式,已可達致諮詢意見的目的,並表示會聽取各界意見,例如對新聞自由或學術自由可能受到影響的關注,在最後訂定草案前作出修改,最終引發社會爭議,50萬人上街遊行,最後未能成功立法。

劉兆佳。(資料圖片)

劉兆佳:23條條文不會太具體 以便靈活應對瞬息萬變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接受《香港01》訪問時說,今年經修訂後將立法的基本法23條草案,將較英國、美國的溫和,不過要有效應對新出現的國安風險,包括金融、貿易、網絡安全方面,同時要有效防止美西方插手干預本港事務,過程中要與中央溝通,「聽上面意見,國安點可以唔同上面傾呢?」,他相信條文不會寫得太仔細,「立法時更具靈活性,更加唔會講具體,日後修例更加慘,概括性嘅條文可應對瞬息萬變。」

狄志遠不介意被搶焦點(歐嘉樂攝)

狄志遠:不希望用「藍紙草案」是為了草草諮詢走程序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向《香港01》表示,不想爭拗「白紙草案」還是「藍紙草案」比較理想,最重要是政府聽到市民對23條的意見,「『白紙草案』市民參與、空間大啲,唔希望用『藍紙草案』是為了草草諮詢走程序」,促請當局要向市民清楚解說,令社會不會擔心一直以來擁有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受影響,否則無助穩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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