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品牌回收3型號尿袋 隨時過熱燃燒 千萬小心!曾涉港航燒行李
深圳品牌回收尿袋|近日深圳一間科技品牌發出通告,回收3個型號的「尿袋」,並承認產品存在燃燒風險。而香港航空航班的HX115爆炸事故,事件原兇正正就是今次回收尿袋的其中一個型號!《香港01》好食玩飛頻道一次過整理今次事件,並列出民航處最新實施的4大尿袋上機規定,即看下文啦!
深圳品牌回收尿袋|存在燃燒風險
6月16日深圳科技品牌羅馬仕(ROMOSS)發通告指,需回收在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製造的3款外置充電器,包括PAC20-272、PAC20-392、PLT20A-152,共計49.1745萬台,承認存在燃燒風險!
根據法國航空事故調查局所指,於2025年3月20日,香港航空一架由杭州飛往香港的HX115航班,由放在行李架上的羅馬仕品牌外置充電器引發起火事件,額定容量為20,000mAh。
事件沒有造成傷亡,但煙霧蔓延整個機艙,機艙內也充滿塑膠燒焦的味道,空姐及乘客不停倒蘋果汁及樽裝水降溫以免復燃。有目擊者形容事件「離譜」,指起火的行李架位於機艙前方,但滅火設備放在機尾,用了一段時間才將滅火器運上前。
而北京市多所大學早前亦突然下發通知,指因為數宗外置充電器自爆自燃案例,禁止校園內深圳生產的羅馬仕20,000mAh的外置充電器。
據資料翻查,品牌羅馬仕原來早有前科!在2019年,曾召回3,792件可能存在自燃風險的OM10型號的外置充電器,因為當中所使用的電芯在組裝過程中「蓋帽極耳對卷芯產生干涉」,部分產品未進行老化測試,極端情況下可能發生「過熱燃燒」的風險,因此被召回。
深圳品牌回收尿袋|民航處最新4大規定
香港民航處在港航事件後,就尿袋上機作出新規定,並於今年4月7日實施,以下是詳細的限制內容:
1.禁止託運
所有外置充電器和備用鋰電池嚴禁放置在寄艙行李中,必須隨身攜帶或放在隨身物品(手提行李)中登機。要留言如果使用電動行李箱,其電池不可拆卸,也不能作為行李託運或手提攜帶!只有電池可拆卸的電動行李箱才能上機,並且必須將電池取出隨身攜帶。
2.必須手提攜帶
外置充電器必須放在手提行李中。在飛行期間,外置充電器不得放置於客位上方的行李架上。乘客必須將外置充電器穩妥地存放於前方座位下的隨身物品中,或座椅口袋內。如果座位是緊急逃生出口位置且前方無法放行李,請向機組人員查詢,通常會要求放在衣服口袋內。
3.飛行期間的使用限制
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例如手機、平板電腦、手提電腦等。同時,嚴禁在飛機上為外置充電器本身充電,例如透過座椅供電插座。
4.電量限制及數量規定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規定,外置充電器的電量上限以電池標示的「瓦時(Wh)」為準,而非毫安時(mAh)。
容量低於100Wh:
每位乘客可攜帶最多20件低於100Wh的備用電池,包括外置充電器。這些電池必須採取措施防止短路,例如以原裝零售包裝包裹、用膠帶包上電極(正負極)、將各電池存放於獨立膠袋或保護套內。
容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
每位乘客最多只可攜帶兩個此類備用電池,包括外置充電器。此外,每個電池都必須獨立保護以防短路,並需要提前向航空公司報備並獲得批准才能攜帶。
容量超過160Wh:
此類外置充電器嚴禁攜帶上飛機(無論是手提或託運)。
雖然香港民航處有統一規定,但各航空公司可能會有更嚴格的個別政策,所以在出發前,強烈建議務必查閱所乘搭航班的航空公司官方網站,了解最新的具體規定!並建議選擇已清晰標明瓦時(Wh)數值的外置充電器,以免在安檢時遇到困難。
如果只有毫安時(mAh)數值,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換算:
瓦時(Wh)= (毫安時(mAh) x 電池電壓(V))/1000
一般而言,外置充電器的電壓通常約為3.7V,例如10,000mAh約等於37Wh;20,000mAh約等於74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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