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文章亂作 屈余文樂戀小儀最經典 律師:涉不誠實取用電腦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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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民瘋傳一篇「港殯儀館職員姦屍16分鐘」的文章,其後被揭是有網站將內地早年的新聞「改頭換面」而成的造假農場文章,有網民批評相關網站發布假新聞非常過分,質疑行為有觸犯法例之嫌。
談及亂作的農場文章,最經典莫過於2016年8月,網上瘋傳影星余文樂公開與DJ阮小儀的戀情,一夜間傳遍全城,兩名事主都要親身回應「無咁嘅事」。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人有意圖地發放失實資料即屬「不誠實取用電腦」,即使是轉載資訊亦屬犯罪。

談及亂作的農場文章,最經典都莫過於2016年8月,突傳出型男余文樂與阮小儀公開戀情,余文樂都要出面澄清。(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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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多個facebook群組及討論區均有網民轉載文章,內容指香港去年曾發生殯儀館職員姦屍案件,當時一名22歲男子對一名因車禍身亡女子的遺體作出強姦行為,事後更大膽如常工作。文章破綻重重,原來是把3年前發生在內地遼寧的案件,改頭換面亂作成在香港發生。

不少「心水清」網民看穿文章是「農場文」,批評相關網站發放假新聞呃點擊率,從中賺取廣告收益,質疑相關賺錢手法或會觸犯法例。

多個facebook群組及討論區日前均有網民轉載文章,稱一名22歲男子曾於殯儀館內強姦一名因車禍身亡女子的遺體,惟事後被揭發為假新聞。(示意圖/視覺中國/GettyImages)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 (a)意圖犯罪;(b)不誠實地意圖欺騙;(c)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或(d)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於互聯網發布虛假新聞的行為「直程係不誠實取用電腦」,指出任何人或公司只要有意圖發布不實資訊,無論該行為有否完成均屬犯罪,「這法例針對防禦性罪行,毋須有實質犯罪行為」,只要證實有犯罪意圖即屬違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人或公司只要有意圖發布不實資訊,無論該行為有否完成均屬犯罪。(資料圖片)

陸大狀指出,只要證實發布消息的人或網站在明知資訊屬不實的情況下仍打算發布,已屬有犯罪意圖,無論該人是否已經發布相關資訊,或能否從發布的行為得益,亦屬違法,「如果佢用呢個方法呃到人,就有機會可以再告欺詐或行騙」。

他又指,即使是網民亦有觸犯法例的風險,如網民明知資料不實,仍惡意於網上轉載散播,或未核實清楚便隨意分享,妄顧行為後果,亦有機會屬「不誠實取用電腦」;但若轉載時是「真誠相信」資料屬實,在不知情下散播了虛假資訊則未必違法。

農場文章亂作香港曾發生殯儀館職員姦屍案,但破綻重重,案件根本不在香港發生。圖為示意圖。(資料圖片)

不過,陸大狀指出,「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只針對在港發生的罪行,警方執法上亦會有限制,如散播消息的人士、公司或網站並非位於本港,執法人員亦難以採取行動,「可以話係無佢符,只能做嘅就係監察住佢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