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為失業父賣樓還債台女憂不孝 網紅律師:他怎麼有資格當你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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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失主,我擔心一個人沒辦法說服你,所以我邀請了臉書上的臉友一起來討論,到底你該不該堅定的拒絕他。如果你要問我個人的答案,我當然直接了當的跟你說:「over my dead body。」中文叫做,「抵死不從,絕對不給。」這年頭,沒道理都是「爽到你艱苦到我」,況且他不是一時爽,而是一直爽,你父親就是這樣的人,如果他還能稱得上是父親的話。

你當然不能借錢給他,因為那是無底深淵。我們跟家人的物質界線,永遠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予家人「即使不還也不會犧牲自己生活品質」的錢,超過這個限度,不能給也不該給。是的,我是說「不會犧牲自己的生活品質」,而不是犧牲自己照亮別人,就算那個「別人」是你的親人。原因只有一個:你垮了,誰來幫你?為什麼這個人又要為你的「孝順」而來幫你?親情勒索、尋死尋活,那都是他自己的選擇,他可以綁票,你也可以撕票,為什麼一定要幫他?房貸換車貸,他當你是棒槌嗎?

呂秋遠認為跟家人的物質界線,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超過這個限度,不能給也不該給。(《巨輪II》 劇照)

因為他是你爸?他只是名義上而已。不是我想否定他的存在,也不是記恨記到現在。他在你小時候荒唐、不付家用、對不起你媽,都可以是他們夫妻兩個人的事。就算以前沒照顧你、不愛你,我們都可以一筆勾銷。但是,他真的已經不是你爸,因為如果他真的是你爸,他好意思為難你嗎?爸爸親像山,不是應該自己想辦法,怎麼會想要挖子女的錢來照顧自己?真的過不去,那就別過去,犧牲他一個,總比犧牲你們一家好多了。這點道理都想不通,怎麼有資格當你爸?

但是,你不該為了沒有借錢給他而哭。

如果他在你高中的時候就跟媽媽離婚,那麼往後你還是得要養他,但大概就是幾千元而已。在你能力範圍內,一個月給他幾千元的扶養費,應該還可以。也不用特別去法院請求減免扶養義務,畢竟減免有限,還會引起他到處去說你的不是。往後他有任何負債,跟你都無關,因為現在民法已經全面採行限定繼承,就算他有天過世,留下一堆債,你也不用特別做些什麼,債務不會到你身上。如果真的擔心,那就是在他死亡後三個月內去拋棄繼承也就可以了,父債子還的時代早就過去了,你可以讓他維持基本生活,但不該煩惱他的負債,畢竟他從來沒有煩惱過,要是你幫他、房子被拍賣,人生應該怎麼過下去。

可憐之人,有時候真的必有可恨之處。今日你送他,明日誰送你?親愛的,你可以哭,但是你不能心軟,因為有些人,一輩子就是這樣,哭就哭,但他不值得你犧牲自己為他付出。海鳥和魚相愛,只是一場意外。

每個人都得為他自己的選擇負責,他選擇了那些過去的行為,我則希望你可以選擇你的未來。因為,你的爸爸,不是你的爸爸。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