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MK仔奇招偷戒指 店主發CCTV尋人 後續竟這樣更衰:已報警
【天眼直擊】店舖盜竊是刑事罪行,不應以身試法!有旺角中心商場格仔舖店主於社交平台發布閉路電視(CCTV)影片,指有年輕男子偷竊價值78元戒指,遂上載影片尋人,並已報警處理。發帖1小時後,店方表示已收到影片中人聯絡,本來約好相關男子於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時半見面,惟直至夜晚對方仍沒有現身,決定繼續循正常渠道追究。
店舖盜竊必須杜絕。旺角中心商場格仔舖「格仔餅」店主於7月28日(星期一)凌晨12時許在社交平台發布閉路電視(CCTV)影片,指有年輕男在其店舖偷走1枚價值78元戒指,留言「Hello 哥哥仔,我地仲未搵到你,有冇人可以幫我哋搵到佢啊?」。
旺中年輕男偷走78元戒指 店主發CCTV尋人
從影片見到,當時1名穿黑白色長袖外套的年輕男,與多名疑似朋友在店舖閒逛。其間年輕男選取了1枚戒指放在中指試戴,隨後趁朋友走近左手邊,年輕男除下戒指握在左手拳頭內,再放入外套左邊口袋,然後若無其事繼續與朋友聊天。
網民:好熟手
網民看過影片嘩然,紛紛幫忙尋人,「好熟手」、「第1次睇條片啲注意力完全畀拎住隻公仔fing下fing下嘅黑色衫男仔吸引晒,完全冇注意到迷彩外套嗰個男仔拎咗人哋隻戒指,勁想講望到佢有猶豫過考慮過好唔好拎走隻戒指,最後尾佢都係決定拎走」。
亦有網民好奇如何發現戒指失竊,「格仔鋪咁多嘢,想知點發現少咗隻戒指?」,店主解釋,「因為我成日都會數下啲貨,同埋成日執整齊啲貨,所以通常好快發現」。
店主報警 曝後續超離譜
帖文發出1小時後,店主在7月28日凌晨1時半左右再留言指,「多謝大家幫忙,片中人已經聯絡咗我哋」。店主表示已報警處理,但「作為店主,個心真係好矛盾!一方面好嬲,覺得一定要告佢死不罷休;另一方面又好心軟,覺得個細路會有案底好慘」,遂求問網民意見。
店方之後再更新帖文,指本已約好與相關男子於7月28日(星期一)見面,惟對方直至夜晚仍沒有現身,會繼續循正常途徑追究,「成件事最緊張嘅除咗我哋,我諗就係幫佢打電話過嚟嘅嗰位朋友,發佈咗最新消息之後,呢位朋友再打過嚟一次,佢話事主應該瞓咗未醒,所以冇出現!我喺電話裏面亦都同呢位朋友講,其實事主有幾大悔意我諗大家都感受到,如果覺得自己真係有錯,我諗今日(7月28日)開舖已經企咗喺門口。(其實我真係冇諗過收舖前都見唔到佢)。
盜竊罪最高可處監10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用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