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貓入超市放購物籃!目擊者:下一手放食物 網民:影衰其他飼主
香港近年愈來愈多商場及食肆推行寵物友善措施,但不包括超級市場。網上近日流傳2張照片,顯示今年9月27日下午4時許,有市民在超級市場內,見到身穿啡色上衣、黑色短褲及拖鞋的男子,推着購物車走向收銀處,而1隻白貓坐在購物車的購物籃內,貓咪神情淡定,穿上黑色胸背帶,望向四周,似乎對超市環境相當好奇。
當時超市內有其他顧客及職員,樓主質疑「放墊就有用?隻手摸唔到其他地方?手腳喺街周圍踩,人哋下一手放食物」,批評「寵物友善?主人有善先得㗎」。
對於貓奴帶貓貓到超市,而且公然放到購物籃的行為,惹來許多網民留言討論,不少人抨擊飼主沒公德心:
「呢啲(購物籃)用嚟載食物,絕對不應該放貓狗,我自己都養狗都絕對唔會咁做,自私無腦無公德心,影衰晒啲養寵物嘅人」
「我喜歡動物,但也不喜歡動物進入超市、餐廳、食肆等地方」
「我見個小朋友著埋對鞋直接踩落去(購物籃)都有啦」
究竟香港的超級市場是否容許寵物進入?一般而言,是否准許顧客攜帶貓隻進入超市,須視乎商戶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並考慮處所實際用途及相關牌照要求。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X章《食物業規例》,法例對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有特定限制。至於貓隻,法例並非一律禁止牠們進入所有零售場所,但對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廚房及食物室設有規定。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衞生守則》指出,除了指定例外情況之外,任何人均不得容許貓狗等活生動物進入食物業處所的廚房或食物室,以免動物身上的病原體、寄生蟲及毛髮污染食物或設備。
因此,即使超市本身容許顧客攜帶寵物,也不代表寵物可以進入所有區域,或直接坐在購物車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