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鸚鵡進甜品店無入籠!突飛咬他人現抓痕 女主人道歉態度惹眾怒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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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攜帶寵物出門,應控制好寵物,避免影響他人!有女生於網上發文表示,她與媽媽在九龍城1間甜品店,遇到有女子帶同1隻鸚鵡進店吃甜品,她舉起手機拍攝,該隻鸚鵡突然飛起降落在她媽媽的肩膀上,咬媽媽背部致發紅,出現抓痕及痛楚。女生不滿女主人以發晦氣的態度道歉,不夠誠懇,以及甜品店店員容許食客攜帶寵物進店,於是報警求助。

不少網民支持女生,指出「support樓主,你講得好詳細啊,係因為態度嘅問題,我都同意,講真你撞到人都會講聲唔好意思啦,而家係你隻寵物整到人都咁西口西面,呢啲人係要整治」、「咩事大佬,食個糖水都要放雀?以前茶樓啲阿伯都識放隻麻雀入籠啦,佢隻鸚鵡咁大隻,仲要襲擊人」。也有網民認為女生起初不應舉機拍攝,「其實第一下你就唔應該舉機影人相,咁樣隻鸚鵡可能以為你會襲擊佢,受驚做出嘅反應!」。

有女生於網上發文表示,她與媽媽在九龍城1間甜品店,遇到有女子竟帶同1隻鸚鵡進店吃甜品。(Threads@christiecpo)

「養寵物要考牌系列!」該女生於Threads發文表示,她3月1日晚上約9時50分與媽媽進九龍城1間甜品店,店員安排她們坐門口收銀處旁邊的桌椅,坐下後才發現「隔籬枱個食客膊頭上面有隻鸚鵡」,她心想「乜咁fun」,舉起手機拍攝時,該隻鸚鵡「突然飛起整到我阿媽(個主人同我阿媽背對背坐)」。

攜鸚鵡進甜品店無入籠致飛咬他人

女生與媽媽討論是否轉去坐後面唯一一張空桌時,「隻鸚鵡再暴飛降落喺我阿媽個膊頭,咬住佢背脊,我阿媽即刻推開佢嘅同時,個主人扯住佢隻腳(or繩)佢先放」,然後女主人將鸚鵡交予坐對面的友人,「當下我好驚訝佢哋竟然冇即刻道歉or詢問有冇受傷」。

女生與媽媽進九龍城1間甜品店,店員安排她們坐門口收銀處旁邊的桌椅,坐下後才發現「隔籬枱個食客膊頭上面有隻鸚鵡」(Threads@christiecpo)
女生拍到鸚鵡飛起一刻。(Threads@christiecpo)

女生媽媽受襲:膊頭有抓痕,被咬位置發紅

女生與媽媽「轉枱」後,不滿道「唔係『對唔住』都唔講句呀?」,媽媽表示女主人有「好細聲」地說了句「唔好意思」,女生關心媽媽有否受傷,媽媽說「feel到痛」,「我拉開佢件衫睇膊頭位置,見到有條抓痕同埋咬中嗰度紅咗」。

由於「講多兩講,大家都冇心情」,所以決定不吃離開,走出門口經過女主人時,女生拉着媽媽停下,向女主人不滿指「有誠意啲講句『對唔住』都好應該呀?」,女主人竟用不屑的嘴臉說了句「對唔住囉」,女生直言「係真係exactly最X晦氣嗰種,嗰下我就着啦」。

女生拍到鸚鵡飛起一刻。(Threads@christiecpo)
女生拍到鸚鵡飛起一刻。(Threads@christiecpo)

女生不滿女主人及同行友人態度

女生嘲諷女主人「嘩,你真係very good」,女主人的男性朋友竟回答「多謝」。女生轉問收銀員「點解會畀佢哋帶隻鸚鵡入嚟?」,收銀員回應「係囉,佢哋坐低咗先見到」,女生內心非常不悅,「咁即係舖頭本身唔可以畀動物嚟,但因為佢哋坐低咗所以就變為可以?」。

出門口後,女生打999報警,約10分鐘後,女主人與朋友共2男2女吃完欲離開,女生告知「我報咗警,我建議你哋留低,因為我媽咪受咗傷」,故眾人一同等警員到場。

女主人未有將鸚鵡放入籠中。(Threads@christiecpo)
女主人未有將鸚鵡放入籠中。(Threads@christiecpo)

女生報警:有誠意講句對唔住好合理啫

女生向警員交代事件後,向女主人指出,「我知你哋唔係專登叫隻鸚鵡去襲擊我阿媽,咁我估隻鸚鵡都唔係存心襲擊我阿媽,但係你哋係佢主人,佢嘅行為你要負責任,就算冇心,整傷咗人,有誠意咁講句『對唔住』都好合理啫」。

女生表示,「我行埋去要求佢哋道歉,咩事仲要好似要我求佢哋咁,然後女主人衝出嚟好西咁話:我講咗3次啦!」,女生心想「大晒?同埋唔係次數問題,係態度問題」。

鸚鵡飛回女主人身上。(Threads@christiecpo)

女生:鸚鵡唔應該喺食肆出現

警員詢問女生想如何處理事件,女生表明報警原因一是態度問題,「而家佢隻寵物整到人,仲好似係受傷嗰個人唔啱咁」,二是「嗰隻鸚鵡本身就唔應該喺間食肆度出現」,「就算容許鳥類進入,都唔應該畀佢可以飛到落其他食客身上,大家都好清楚咩係禽流感㗎啦,如果佢一下唔生性喺其他食客張枱or身上屙篤屎咁點呀?」

女生續說,「同埋我阿媽受咗傷,雖然而家冇流血,但萬一真係咁唔好彩中咗禽流感,發燒或者咩病都好啦,咁我去邊度追返佢哋負責呀?」。最後,警員進了甜品店了解,交代清楚後警員給她寫了報案號碼卡片,稱可以先離開,女生就與媽媽去乘車。

女生不滿女主人以發晦氣的態度道歉,不夠誠懇,以及甜品店店員容許食客攜帶寵物進店,於是報警求助。(Threads@christiecpo)

網民:帶得自己嘅愛寵出街就有責任睇好佢

大部份網民支持女生,指出「同意你講態度好緊要,整親人或者嚇親人一定要道歉,希望你媽媽無事」、「其實帶狗出街都驚整到人啦,啲位咁迫仲要畀隻嘢飛嚟飛去」、「我自己都好鍾意動物,但係唔鍾意啲人覺得自己帶動物出街就要全世界包容自己,帶得自己嘅愛寵出街就有責任睇好佢,喺唔騷擾人嘅同時又可以喺生活空間攞到1個平衡」、「入去食嘢當然要入寵物箱,仲畀佢出來咩」。

有網民則提醒,「下次唔好舉機影鸚鵡,佢哋其實好細膽,希望你可以原諒隻小葵花(小葵花鳳頭鸚鵡)」。

有飼養雀鳥的網民指出,「帶雀出街都盡量避免入食店,佢叫會騷擾其他食客,就算真係要食都入袋/入寵。尤其係大型鸚鵡更加要咁做啦,始終有人怕雀。同埋鸚鵡本身見到咁多人咁密集佢本身都好驚,可能有反常行為。建議要求賠償等佢有記憶」。

鸚鵡飛回女主人身上。(Threads@christiecpo)

香港現行法例下,貓、雀鳥進入餐廳不違法?

香港現行法例下,只訂明禁止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根據第132X章《食物業規例》第10B條,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導盲犬或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除外。

換言之,若店方不反對及未有阻止,食客帶同狗隻以外,貓、兔、雀鳥等其他寵物進入餐廳,並無違反法例。

(Threads@christiec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