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男偷拍短裙女斷正影片瘋傳 遭奪手機刪相咁反應 大律師咁講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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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眾地方或交通工具上偷拍他人,可能已經犯法!網上早前瘋傳影片,顯示有港男乘搭小巴時,以假裝自拍方式偷拍坐在一旁的短裙女子,猖狂行為被女子當場揭發,被要求刪相時一度「扮懵」,其後女子奪去男子的手機,證實自己露腿坐姿被拍下,遂把相片徹底刪除。
事件引來網民爭議,有人批評該港男行為不檢、變態,「道德在哪裏?」;但亦有不少網民反指女方無權要求刪相,「香港都冇肖像權,有咩權力要求人哋DEL(刪)相?」、「又唔係影到裙底,點解唔得?」。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無論偷拍者有否成功拍下照片或影片,只要有偷拍意圖及動作便屬違法。
該影片其實早於今年2月已經流出,至近日再有網上群組及傳媒轉載報道,令影片再惹熱論。

有港男乘搭小巴時,以假裝自拍方式偷拍坐在一旁的短裙女子,猖狂行為被女子當場揭發並要求刪相。(影片截圖)

事發時的44秒影片在網上流傳,身穿短裙的女事主發現被男乘客偷拍,遂正質問對方,「影你自己?你認真咩?你頭先自拍對住我,我已經見到喇喎!有咩咁好影啊?有咩咁好影啊?」

見男子繼續低頭掃手機未有回應,女事主即指着男子要求他刪除偷拍相片。惟男子仍充耳不聞,於是女事主拍拍男子手臂,男子則敷衍回應「好啊好啊」,不情願地打開手機相簿把相片移到垃圾筒,目測至少有4至5張,拍到穿短裙的女子坐在近門口的單獨座位,相片見到其大腿。但由於照片移到垃圾筒未算徹底刪除,女事主於是取過手機在垃圾筒永久刪除照片,並交還手機。

港男偷拍斷正經過逐格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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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至此結束,未有交代時間地點,但從衣着及戴口罩相信,事件於近日發生。不少網民看後批評男子偷拍行為惡心變態,「道德在哪裏?」、「好人好者又會喺小巴偷影人?」、「好心啲麻甩佬咪偷拍啦,真係當啲女on X架咩」。

但也有大批網民爭議男子偷拍行為有否違法,質疑女子奪去對方手機刪相反而不對,「咁樣犯唔犯法?又影唔到裙底」、「香港都冇肖像權,有咩權力要求人地DEL相?」、「偷拍可以話道德有問題,但未必犯法」,更有人揶揄「影下啫,使唔使咁大反應」「着得出街預咗啦,又唔係影裙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任何人在沒有取得事主同意下,暗中觀察或拍攝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即犯窺淫罪。他解釋,大腿屬法例定義的私密部位之一,無論偷拍者有否成功拍下照片或影片,只要有偷拍意圖及動作便屬違法,「事後有否刪除相片也沒有影響,因為罪行已經發生」。

陸偉雄指出,事主可選擇要求偷拍者刪去相片,惟相片屬證明犯案行為的證據,一旦刪去日後或難以定罪及追究。他建議市民若遇到類似情況應即時報警,因相關拍攝工具將被警方檢走作為證物,被拍下的相片及影片流出的機會相對較微,同時亦能保留作為追究的理據,屬更安全的處理方法。

《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於2021年10月8日刊憲生效。條例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源自上述2項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該影片其實早於今年2月已經流出,至近日再有網上群組及傳媒轉載報道,令影片再惹熱論。

窺淫罪最高刑罰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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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眾地方或交通工具上偷拍他人,如非影裙底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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