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兄4個月內3次性侵12歲妹 母僅溫提「她是你妹妹」 後續更驚人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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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早年發生獸兄性侵親妹案件,1名案發時20歲的男子在4個月內3次性侵12歲胞妹,母親親眼見擊案發過程卻沒有阻止,只是提醒長子「她是你的妹妹」。其後女兒懷孕,母親都沒有細問,以為兒子是經手人,便試圖安排女兒接受墮胎手術,而且嘗試為她退學去掩飾懷孕真相。案件在校方連番追問下被揭發,其後證實胎兒經手人其實是女童在網上認識的另1名18歲青年,該名青年與女童的胞兄均被捕。

案中女童胞兄及胎兒經手青年早前分別被判入獄11年半和8年,以及鞭打7下和6下,案中母親日前承認知情不報,被判刑4年半。

受害人5歲起已遭胞兄非禮,12歲時在4個月內3次遭到胞兄性侵。(示意圖/Getty Images)

案中母親現年45歲,13歲時飲醉酒被男友的友人性侵,她年僅14歲便懷孕,15歲就結婚,總共誕下3男1女,但到2013年因丈夫出軌而離婚。

案情追溯至2010年,涉案華裔獸兄當時13歲,觀看色情動畫片後有樣學樣,開始非禮當時5歲的胞妹,案中母親當時見到兒子全裸抱住女兒,女兒坐在廚房的洗衣機上,下半身一絲不掛,內褲更有精液,因而質問兒子是否曾經非禮妹妹,聽到兒子否認後,母親僅僅提醒他不能對親妹「做出這樣的事」。

對於兒子的獸行,母親繼續「隻眼開、隻眼閉」,不但沒有採取措施保護親生女兒,而且沒有確保兒子不再重犯,甚至沒有向當局舉報。至2017年6月初,母親竟允許20歲兒子和12歲女兒同床,某天母親被吵醒,於是掀開子女被子,直擊兒子正在性侵女兒,卻只是提醒兒子「她是你的妹妹」。

案中母親確認女兒懷孕,還以為兒子是經手人,豈料真正經手人是受害人在網上認識的1名18歲青年。(示意圖/Getty Images)

直到2017年11月,女兒月經沒來,母親確認她懷孕,還以為兒子是經手人,擔心將女兒帶到新加坡醫院墮胎,會導致兒子被捕,所以同年12月帶同女兒到馬來西亞新山墮胎,但當時女兒已經懷孕8周,醫生因而拒絕為她進行墮胎手術。母親則以女兒患病為由,為她辦理退學手續,同遭校方拒絕,甚至展開追問,母親最終供出女兒懷孕一事,案件因而被揭穿。

警方經調查後,確認獸兄短短4個月內3次性侵胞妹,但並非胎兒親生父親,真正經手人是受害人在網上認識的另1名18歲青年。

2名涉案男子的案件先後控告及提堂,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下令媒體不准報導任何會透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獸兄於2020年被判入獄11年半,鞭刑是7下,胎兒經手青年刑期達到8年,鞭打6下。

獸兄和經手青年早前分別被判入獄11年半和8年,以及鞭打7下和6下。(示意圖/Getty Images)

至於涉案母親亦面對5項控罪,包括2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以及3項知情不報,涉嫌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兒子性侵女兒,但沒有舉報和保護女兒,被告早前承認其中3項,餘下控罪則交由法官判刑時一併考慮。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成長背景值得可憐,加上患有重度抑鬱症和廣場恐懼症,她目前亦和受害人重新一起生活,希望獲得法官輕判。

案中母親日前承認知情不報,刑期達到4年半。(示意圖/Getty Images)

但控方指,被告病情並非令她做出錯誤判斷,其病情只不過在兒子被捕後愈益嚴重,不應該被視為求情因素,強調被告不但辜負女兒信任,而且一而再、再而三採取行動縱容和包庇兒子,建議法官判她入獄4年至5年。

法官認為被告沒有保護女兒,而且沒有盡到母親責任教導兒子是非對錯,導致女兒餘生承受被性侵的後果,判處4年半監禁。當地記者庭上所見,受害人和其他家屬均前往法庭旁聽,當聽到刑期後,受害人擁抱坐在身旁的男親友以平復心情,一眾親屬上前和被告道別,被告當時眼泛淚光,叮囑女兒照顧自己。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