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涉灣仔暴動案 12月重審 另3被告擬認罪9月答辯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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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被指參與2019年8月31日的灣仔暴動,在審訊時與另外三名被告同被裁定表證不成立。惟律政司後來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案件重審,案件今(28日)在區域法院再訊。陳虹秀將否認控罪,押後至12月2日開審,另將於10月10日作審前覆核;餘下3名被告則擬認罪,押後至9月5日答辯。期間所有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社工陳虹秀否認暴動罪,案件將於12月作重審。

4名被告:賴姵岐(23歲,學生)、鍾嘉能(27歲,電腦程式員)、龔梓舜(23歲,廚師)、陳虹秀(43歲,社工),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

陳虹秀第一次審訊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釋,同案接受審訊的7名被告,最終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到上訴庭作案件陳述,被裁定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仍在港的3名被告連同陳均需接受重審。

案件編號:DCCC 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