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大廈3級火|消防處3年接至少10投訴 2月巡查未發現火警危險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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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華豐大廈今早(10日)7時許發生3級火,造成多人傷亡。消防處回覆稱,從2021年4月1日至今年4月10日間,消防處九龍總區共接獲10宗與華豐大廈有關的火警危險投訴。當局曾進行30次消防安全巡查,其間發出3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在其後的跟進巡查中,處方人員發現上述「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已獲遵辦,有關的火警危險已被移除。而消防安全總區人員最近一次巡查在今年2月9日,其間並沒有發現火警危險。

▼4月10日 佐敦華豐大廈發生奪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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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指出,消防安全總區人員於2021年4月1日至今年4月9日,曾到華豐大廈巡查11次,其間就華豐大廈的防煙門損壞發出兩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該兩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均已遵辦。而消防安全總區人員最近一次到華豐大廈巡查是在今年2月9日,其間並沒有發現火警危險。

▼4月10日 佐敦華豐大廈發生奪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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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0年曾5次檢控 包括阻塞逃生通道

牌照及審批總區消防設施監督課最近一次接獲投訴於去年7月18日,指華豐大廈其中一間賓館未有設置適當的消防裝置及設備。消防處於7月24日及26日派員巡查,其間發現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有違反《消防條例》的情況,遂向有關負責人發出警告信,其後有關負責人已作出糾正。

過去10年,消防處曾對華豐大廈提出5次檢控,包括阻塞逃生通道、未有保持消防裝置及設備在有效操作狀態,以及未有為消防裝置及設備進行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