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大廈3級火|消防處稱大廈逾期未消防年檢 主梯有防火門損壞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佐敦華豐大廈周三(10日)的3級火造成多人傷亡,消防處九龍南分區指揮官林建軍 今日(11日)在電台節目稱,華豐大廈本身的消防年檢已經過期未有遵從,而主樓梯有部份防火門有損毀,其餘大部份防火門可正常運作。林建軍又稱,消防安全總區人員最近一次在今年2月9日巡查華豐大廈,其間並沒有發現火警危險。

▼4月10日 佐敦華豐大廈發生奪命火▼

+3

林建軍今早在商台節目指,今次火警起火位置主要位於面向正門的主樓梯、1樓及2樓,相關位置嚴重焚毀,起火原因有待調查,不排除涉及有煙頭或裝置起火。他又稱,華豐大廈本身消防年檢已經過期未有遵從,主樓梯有部份防火門有損毀,其餘大部防防火門則可正常運作。

遇火警要攜帶手提電話、鎖匙和濕毛巾「逃生三寶」

林建軍又稱對火警造成多人死傷感到難過,提醒市民一旦遇到火警,要攜帶「逃生三寶」,包括手提電話、鎖匙和濕毛巾,並尋找沒有受濃煙波及的樓梯逃生。

▼4月10日 佐敦華豐大廈發生奪命火▼

+2

過去10年曾5次檢控 包括阻塞逃生通道

消防處周三晚指,消防安全總區人員於2021年4月1日至今年4月9日,曾到華豐大廈巡查11次,其間就華豐大廈的防煙門損壞發出兩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該兩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均已遵辦。

另外,牌照及審批總區消防設施監督課最近一次接獲投訴於去年7月18日,指華豐大廈其中一間賓館未有設置適當的消防裝置及設備。消防處於7月24日及26日派員巡查,其間發現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有違反《消防條例》的情況,遂向有關負責人發出警告信,其後有關負責人已作出糾正。

過去10年,消防處曾對華豐大廈提出5次檢控,包括阻塞逃生通道、未有保持消防裝置及設備在有效操作狀態,以及未有為消防裝置及設備進行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