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寵物火化後商戶忘製紀念品 買狗須預購一年糧才獲保障期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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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愈來愈多家庭飼養寵物,主人甚至視如己出,在選購寵物及其服務時往往花費不菲。消委會今日(15日)稱近日接獲有關投訴,涉及購買寵物時,須額外預購一年食糧,方可享有保障期。另有寵物善終服務遺漏製作紀念品、預繳寵物美容套票但難以預約服務等不同問題。

消委會提示,市民應盡量考慮以領養取代購買寵物,而在選購寵物服務前,包括美容、酒店、善終服務等,應先向商戶查詢清楚收費及服務內容。

消委會今日(15日)稱近日接獲有關投訴,涉及購買寵物須同時預購寵物食糧方可享有保障期、寵物善終服務遺漏了製作紀念品等。(梁祖兒攝)

寵物火化後才知商戶忘記製作掌印紀念品

消委會今日表示,近日接獲涉及選購寵物及其服務的不同投訴。例如,李先生為愛貓向某商戶惠顧善終及火化服務,費用共3,000元,並透過手機訊息額外加訂寵物純銀掌印吊飾作為紀念,商戶亦於手機確認加購的項目。但當遺體火化後,李先生才得悉商戶沒有為愛貓拍下掌印的照片,而無法製作掌印吊飾。

李先生向商戶反映不滿,但職員反指在火化前,已詢問李先生是否需要製作其他紀念品。李先生指當時他沒有意識到商戶遺漏了掌印吊飾紀念品訂單,他不滿職員嘗試把責任推卸到他身上,於是向該商戶作出投訴。

該商戶其後解釋會為此事作出補償及盡快給子回覆。李先生一直等待商戶回覆,並曾主動致電商戶,卻一直未能聯絡上。李先生向消委會表示,希望商戶以水晶相片座作為補償。 經介入後,涉事商戶解釋已就個案之處理手法作出檢討,而有關同事亦已被紀律處分,亦樂意以水晶相片座作為補償方案。

購2,800元寵物美容套票 限年半使用 多次未能成功預約

另一個案為黃小姐,在商店為愛貓預購2,800元的寵物美容服務套票,套票以商店積分形式提供,使用服務後會扣除積分,有關積分有效期為18個月。及後,黃小姐發現每次預約服務時都會遇到阻滯,例如職員解釋當月的服務預約已滿,只能預約下一個月,又或因職員生病而未能提供服務等。

黃小姐曾向該商店反映,若因人手短缺而無法讓消費者在限期前使用服務,應將套票的有效期延長,不應由消費者承擔責任,可是商店堅拒延長使用期限。18個月後,黃小姐的套票還剩約1,200元,該商店指套票已經過期及作廢,不會安排退款。 經消委會跟進後,黃小姐可以將餘額用於選購店內其他產品。

買寵物須加購一年份量狗糧 以享60日保障期

消委會指另一個投訴個案張小姐,在6月中旬於某寵物店購買兩隻幼犬,職員稱幼犬一直食用它們自家品牌的狗糧,更換狗糧可能會影響寵物健康,因此要求加購該品牌的狗糧,兩幼犬才可享有店鋪提供的60天保障期。若不加購狗糧,兩幼犬日後健康出現問題,寵物店將不承擔責任。張小姐唯有按要求預購一年份量的幼犬狗糧,費用合共12,000元。

預訂狗糧後卻未能如期供應

及至7月下旬,寵物店開始未能提供該品牌的狗糧予張小姐。張小姐多次追問何時有貨,惟寵物店總以船期未到為由,一直拖延發貨。由7月下旬至8月下旬,兩幼犬一個月以來,均無法吃到該品牌的狗糧。期間,寵物店曾轉而提供其他較便宜的狗糧,張小姐只好無奈接受。惟兩幼犬吃過此狗糧後,不幸出現腸胃不適,之後更需接受獸醫診治。張小姐要求該店退款,卻一直未獲回覆。

商戶回覆消委會表示,只願意提供張小姐所訂的狗糧,拒絕直接退款。但由於張小姐已另購其他狗糧,且不想頻繁換糧,因此拒絕接受方案,亦就事件向海關作出投訴。海關表示就張小姐的舉報,經評核後,未有證據顯示有關商戶觸犯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應盡量領養寵物代替購買

消委會在今年首三月接獲就寵物及寵物服務投訴共48宗,較去年同期少一宗。另外,在2021至2023年,相關投訴分別為178宗、166宗及220宗。

消委會提示,市民應盡量考慮以領養取代購買寵物,又稱今年透過網絡及社交媒體兜售寵物愈普遍,呼籲大眾不應購買來歷不明寵物,應只光顧持牌動物售賣商,並可於漁護署查閱持牌名單。消委會亦建議,在簽收寵物前應仔細檢查寵物的整潔度及精神狀況。

在選購寵物服務前,包括美容、酒店、善終服務等,應先向商戶查詢清楚收費及服務內容,是否有更改及退款政策等。如消費者以預繳方式購置貨品及服務後,商戶拒絕履行合約,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的不當地接受付款,可向香港海關查詢。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透露,去年涉及寵物及寵物服務投訴的數字達220宗,當中有80宗與寵物服務有關,主要要包括寵物美容、運送寵物出國等服務,惟暫時未有投訴與上門託管寵物服務有關,她表示,提供寵物服務的店舖受不同發牌制度規段,消費者應選用持牌的服務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