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配眼鏡多投訴 新眼鏡反令視力不清 戴防藍光鏡片現鬼影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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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霧氣、防刮花、防反光、防藍光,鏡片功能及種類層出不窮,配眼鏡有不少注意事項。消委會指,屢有接獲配眼鏡的相關投訴,涉及視光師驗眼結果不準確,所配的新眼鏡令視力不清晰,亦有個案更換的防藍光鏡片效果強差人意,出現反光及鬼影問題等。消委會商戶應確保其服務及貨品的專業性,向消費者提供全面及準確的鏡片資訊,並清晰講解銷售與保用範圍的條款細則,避免發生售後消費爭議。

配新眼鏡視力反變不清晰 顧客批視光師驗眼馬虎

消委會新一期《 選擇》月刊提及幾宗個案,其中事主吳小姐到A眼鏡店配新眼鏡,當日已攜同舊度數紀錄,並提出自身有近視、遠視及散光,惟視光師拒絕參考舊紀錄,直接為吳小姐作視光檢查。

吳小姐其後試戴在A眼鏡店配好的新眼鏡數星期,視力一直不清晰,於是翻查當日的驗眼紀錄,發現視光師沒有驗到她有散光。她其後再到B眼鏡店再次驗眼,對比兩店的驗眼結果,發現兩者很懸殊,A眼鏡店完全驗不到吳小姐有散光。吳小姐也指出,在A店的視光檢查程序很快便完成,過程中也感到視光師態度懶散及敷衍。

吳小姐向A眼鏡店反映不滿,認為A眼鏡店視光師驗眼結果有誤、處事馬虎,令她在該店所配的眼鏡無法為她改善視力,店員則解釋吳小姐展示的A店資料,屬尚未完成分析的數據,不能作準。經消委會介入,A店終表示會就此個案作出檢討及改善服務質素,並願意退款。

消委會新一期《 選擇》月刊提及事主吳小姐配戴新眼鏡後,視力一直不清晰。圖中非事主。(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試戴防藍光鏡片現反光鬼影 誤以為適應問題

另一個案則與鏡片種類有關,事主張先生在D眼鏡店更換眼鏡鏡片,在試戴防藍光鏡片樣板後,他感覺不錯於是決定訂製。惟取貨試戴,即時發現鏡片有反光及鬼影問題,他最初以為是適應問題,但問題持續兩星期,他返回D店反映,店員卻指從來沒有客人投訴鏡片有反光及鬼影,建議張先生補錢更換更高質素的防藍光眼鏡,或轉用普通鏡片。

張先生其後要求更換普通鏡片,並退回差價,但職員指訂製的防藍光眼鏡回收後不可重用,等同蝕本,拒絕再退差價。經消委會調停後,D眼鏡店終同意職員處理手法有改善空間,願意安排更換鏡片或退款。

變色鏡片效果未如展示圖片 顧客質疑銷售中有誤導之嫌

最後一宗個案的事主韓小姐,則在C眼鏡店選購某品牌的變色鏡片連鏡框,當時她曾向店員了解當中原理,店員展示變色前後的照片,並解釋原理,韓小姐見效果不俗,遂購買一副變色的平光眼鏡。

惟她配戴新眼鏡後,卻發現眼鏡調節的顏色只調節至淺棕色,與店員最初展示相片中的深棕色有明顯差距,認為C眼鏡店在銷售當中有誤導之嫌。C店店員則解釋,該款變色鏡片在陽光下調節為淺棕色是正常現象,推銷時展示的照片,則是在紫外光燈照射下的效果,兩者會有不同。

雙方爭持不下,最終在消委會介入下,C眼鏡店願意免費重造一對平光染色鏡片或同等價錢以下之鏡片。韓小姐表示會考慮是否接受方案,如若不接受可能會從其他法律途徑再追討。

消費者表示,消費者購買眼鏡為改善視力和保護眼睛,商戶的專業性尤為重要,上述個案中,有視光師驗眼結果不準確,有也涉及變色及防藍光等功能鏡片效果強差人意的情況,促商戶應盡量提供更全面及清晰的資訊予消費者,例如提供貼近新鏡片成品狀況的實物樣板,並清晰講解銷售與保用範圍的條款細則,避免發生售後消費爭議。

消委會給予的消費提示:
● 選購眼鏡時應考慮商戶的商譽及口碑,並選擇本港註冊視光師
● 如需鏡片附加功能,可查詢有沒有實物樣板,並問清楚售後保用範圍與條款
● 收到新眼鏡後宜立即試戴,如感到視力模糊或有任何不適應盡快向商戶提出
● 保留收據及驗眼紀錄等交易文件,以便在發生消費糾紛時有據可依
● 消費者如到內地配眼鏡,要考慮跨境消費風險,如需往返內地尋求視光師協助調整眼鏡,當中有交通及時間成本
● 醫療券適用於包括在專業執業範圍內為合資格長者提供的專業服務和配眼鏡的費用,但不可用於單純購買物品,如眼鏡或太陽眼鏡等
● 消費者可於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網頁查核註冊視光師名單,如懷疑註冊視光師有違專業守則,亦可向該委員會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