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女生認參與破曉行動 候判期間完成學業 官稱難能可貴囚17月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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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女學生涉於2019年11月,響應網民發起的「破曉行動」,期間有人在大老山隧道破壞收費亭設施被捕。她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案件今(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被捕至今已4年,等候判刑對她和其家人而言,實屬煎熬。惟她在此段時間沒有自暴自棄,完成大學課程,認為其韌力難能可貴,考慮本案背景和被告有真誠悔意,判她監禁17個月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同案兩女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盧靖婷,23歲,報稱恒大學生,她被控於 2019年11月12日,在大老山公路(南行)大老山隧道行政大樓外,和其他人參與暴動。同案兩名被告范紫雪(23歲)和杜美宜(23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

十多人破壞收費亭設施

法官判刑時指,是次暴動涉及10多人,多個收費亭的設施被破壞,維修費約3.1萬元。同時,法官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中非領導角色,也沒有動手破壞。

官指被告被捕後無自暴自棄

此外,被告於案發時為恒大工商管理系一年級學生。她被捕後獲得保釋,期間完成大學課程,法官指,被告在此段時間未有自暴自棄,認為其能耐和韌力屬難能可貴。法官又認為,被告已深刻反省干犯的過錯,其重犯機會非常低。

相信被告有真誠悔意

法官因被告有真誠悔意,以及等候判刑期間承受壓力,酌量減刑,最終判囚17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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