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雜工涉發煽動言論 辯方要求候終院案裁決 案押後至2.27答辯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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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雜工涉在多個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憎恨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和鼓吹暴力,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稱欲等候一宗涉煽動的終審聆訊後才決定認罪與否,案押後至明年2月27日答辯。

被告周劍豪(57歲,兼職展場雜工),被控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Faccbook、Instagram 及 Threads 發布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他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告在被告欄中有對公眾席揮手,有市民大叫「新年快樂」。

被告周劍豪在西九龍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發表煽動言論被判囚40個月,他已提出終極上訴,並會於2025年1月10日聆訊。(資料圖片)

辯方要求等候終院煽動案裁決

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到明年2月27日答辯,以等待終審法院一煽動案的裁決,再決定認罪與否,若然被告認罪,會於2月21日通知法庭及遞交陳詞。

有「快必」之稱的譚得志,早前就其涉煽動的案件提出終極上訴,案件已排期於明年1月10日在終審法院聆訊。

案件編號:WKCC5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