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案 控方專家:政治語境明顯 香港人加油可屬煽動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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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涉去年多次擺街站時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多次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被控14項罪名。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繼續作供,劉在回答提問時提到,在反修例事件的背景等政治語境非常明顯的情況下,即使是「香港人加油」都可帶有煽動的意味。

失去了才會想恢復

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下午接受盤問。辯方大律師蔡維邦盤指,「光復」一詞在香港經常被使用,如「光復上水」明確針對水貨客,不滿他們大規模、長時間佔用社區的空間及設施,故此「光復」非指失去了的地方,只是不想再被外人滋擾。劉不同意並指叫口號是因失去了上水才會想恢復。

控方早上播梁天琦片段時法官陳廣池一度叫停。(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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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加油可帶煽動意味

蔡隨即指出,其實「光復」只是作為名稱,呼喚市民示威、投訴生活被滋擾及不安寧。劉不同意說法,他認為很多詞彙都可以表達這意思,如抗議、反對、不接受等,這些詞均在香港使用了很久,不需要光復。劉又稱,一旦使用「光復」,就代表欲取回已失去的。劉在盤問下同意,在如反修例事件的背景,或非常明顯的政治語境下,即使是「香港人加油」、「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等,都可具有煽動的意味。

香港大學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以辯方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批評控方的專家劉智鵬的報告中就「光時」的描述有欠全面。(劉安琪攝)

辯方專家指劉報告欠全面

辯方亦傳召了香港大學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梁批評劉在報告中就「光時」的描述有欠全面,主要著墨歷史性資料,對於1950年後的資料參考較少,只有梁天琦的參選言論及721中聯辦事件。而根據Google Ngram 語料庫等,「光復」一詞於1940年代被廣泛使用,但在1960至2000年間卻很少被使用。

歷史用法未必符合現代社會

另梁不認為歷史上的字眼和意思,對了解涉案口號有任何幫助,陳官隨即指出中文源遠流長,每個字的意思一定有歷史基礎,質疑沒有歷史背景如何會有當代意識。梁解釋指,歷史上的用法未必符合現在,若當代工具及基本意識已可供我們了解已足夠。

光復可針對改善制度

提及「光復」一詞的近期用法,梁指出以往有上水居民發起「光復上水」抗議「水貨客」的滋擾,政府事後亦有積極回應,梁因而認為「光復」有針對不同的社會事件,改善、制定、改變此狀況的意思。涉案的語境下,「光復香港」可以是指「將一連串未清楚指明的社會問題從政治事件中解放出來」,但這亦非說「光復」不能有劉所指的收復已失去領土的意思。

被告譚得志(48歲)否認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共14罪。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