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宏美CEO曾欲洽購《am730》 施永青形容低級手法「扮有實力」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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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美廣告娛樂集團早前聲稱邀約巴塞隆拿來港到啟德體育園作賽,不過最終未能成事,集團行政總裁黃浩霆更涉「行使虛假文書」及「虛報有人犯罪」被捕。
《香港01》偵查揭發黃浩霆曾以市場推廣公司代表Edwin Wong的身份,洽購免費報章《am730》,後因100萬元「誠意金」支票彈票而失敗。《am730》創辦人施永青曾公開指買家不可信,他今早(17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在洽購初期「就覺得有啲唔對路」,又認為對方當時是受人指使,惟「估唔到佢咁唔掂」,以低級手法「扮有實力」,最終被捕。

《am730》創辦人施永青,曾斥責牽線收購該報的黃浩霆Edwin不可信。(資料圖片 / 蘇煒然攝)

黃浩霆拒安排上公司交收文件 事後發現僅租共享辦公室

施永青今早在商台電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分享與黃浩霆交手的經過。他表示「對佢個樣仲有啲印象,對佢個名就唔記得」,從交易初期已覺得對方「唔對路」,不過在商言商,對方願意付錢便可交易。

他憶述當時他的一位員工要將文件交給黃浩霆,惟對方表示「唔使上去佢公司」,要在公司大樓下交收。後來雙方要簽約時,施永青發現對方只是租用共享辦公室,又聲稱要簽約後才交出支票。但當施永青取得支票,並吩咐員工去銀行入票時,員工在半途發現支票日期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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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測收人好處出賣誠信

施永青便要求黃浩霆改正支票,但對方聲稱與銀行熟絡,只要他致電銀行便可成功兌現支票,結果並不成功,而交易亦告吹。施永青認為,黃浩霆當時應受他人指使,因為一般人不會做一件會「穿崩」的事,以證明自己沒有信用,推測或接收別人好處而出賣誠信。

《am730》創辦人施永青,曾斥責牽線收購該報的黃浩霆Edwin不可信。(資料圖片 )

手法「好低級、好兒嬉」 裝實力辦大型盛事

被問到會否將事件告知警方協助調查,施永青表示,在香港法例下,不同案件是「一單還一單」,幫不了多少,又認為對方已經很可憐,「費事踩多佢一腳」,不過,形容黃浩霆的手法「好低級、好兒戲」。至於如何評價今次啟德體育園事件,他則指,「唔知頭唔知尾」,相信黃浩霆打算裝作有實力去籌辦大型盛事,但不猜測其行事目的。

施永青又說,從來沒有說過想出售《am730》,不過因為已將股權賣給慈善基金,遇有買家出「好價錢」,亦不得不考慮,以免「對唔住慈善基金嘅人」。他又說想做好《am730》多於想將其賣出賺錢。

不贊成政府開源節流 經濟差時徵「富人稅」礙商界投資

節目又提到政府經濟狀況,施永青指,不贊成傳統開源節流的手法,認為香港應做好本業,創科、環保產業等需要政府補貼的產業應先擱置,「唔值得做太多」,短期應靠發債。他指,經濟「越唔好(政府)越要使錢」,不應減公務員薪金,因私人市場亦會跟隨政府減薪,「全香港減人工對香港邊有好處」。

至於加收「富人稅」,施永青認為「劫富濟貧」應在經濟環境好時才做,經濟不景時加「富人稅」會影響商界,令他們未來投資的資金減少,影響整體經濟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