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詐騙營︱鄧炳強:成功返港非全有交贖金 三分二網上廣告誘騙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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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詐騙營引起廣泛關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8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成功返港個案並非全部都有交贖金,部分涉及警方或軍方行動不便透露,至於涉及本地中介人料屬個別情況。
他又稱,三分二誘騙個案因網上或社交媒體廣告而墮入騙局,部份個案最初不會告訴受害人到東南亞國家,讓對方放下警覺,「可能說去日本、加拿大其他歐美國家,但很突然就告訴你,臨時有個更好的,可以先工作,下次再去日本。」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8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成功返港個案並非全部都有交贖金,部分涉及警方或軍方行動不便透露。(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成功返港個案非全部有交贖金 涉及中介人料屬個別情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成功返港個案並非全部都有交贖金,部分涉及警方或軍方行動不便透露。至於涉及本地中介人料屬個別情況,會調查背後有否集團操控。

他稱,會繼續與泰國當局交換情報,亦會與被禁錮港人家屬保持聯絡,「這些受害人很多時候都有機會跟家屬聯絡,每一個聯絡都是一個很重要」,又說會透過任何蛛絲馬跡,將他們救回來。

三分二個案因網上廣告墮騙局 部份個案最初不會去東南亞

他表示,三分二誘騙個案因網上或社交媒體廣告而墮入騙局,其餘涉及娛樂場所認識到中間人,「一般手法都是誘騙,有些是叫幫忙,不用怎樣工作的,譬如運些錢、運一些鑽石、物品就給你很多錢,可能有些個案最初不是告訴你去東南亞國家的,擔心你有警覺,可能說去日本、加拿大其他歐美國家,但很突然就告訴你,臨時有個更好的可以先工作,下次再去日本。」他說,會在機場和娛樂場所加強防騙宣傳。

鄧炳強:過程中或總結經驗後會檢討法例

警方日前以「串謀詐騙」罪拘捕一名32歲女子,涉嫌誘騙兩名女子到詐騙園區,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本港應立法專門打擊人口販運。鄧炳強稱,本港已有超過50條法例處理,目前一刻會集中救被禁錮港人,在這個過程中或總結經驗後,會檢討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