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賢誌破產案 債權人質疑王隱瞞負債 指其借貸時財務看似好健康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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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賢誌(Vinci)去年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呈請破產。今(21日)於高等法院進行破產呈請聆訊。王由法律代表出庭,有債權人代表財務公司出庭,質疑王借貸時隱瞞負債,涉刑事成分。聆案官林澤銘指,王疑隱瞞負債非反對破產令理由,破產法庭亦不能處理刑事範圍。案件押後至2月11日再訊, 待王準備文件。
債權人鼎豐信貸有限公司今由行政總裁黃漢強代表出庭,聆案官林澤銘指公司須聘法律代表出庭或事先得到法庭准許,惟照樣聽取黃的陳詞。
官指隱瞞負債不會影響破產呈請
黃指,王借貸時申報的財務狀況「睇落好健康」,惟他得知王呈請破產後,質疑王是否借貸時隱瞞負債,或涉及刑事成分,冀索閱王的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聆案官林澤銘表示,即使王隱瞞負債,亦不會影響王呈請破產,須由清盤人處理。破產法庭亦無法處理刑事案,著黃諮詢律師意見。
代表王的律師表示需時準備文件,申請押後獲聆案官批准,案件至2月11日再訊。
債權人稱或向警求助
債權人代表在庭外透露,他不便透露王的借貸金額,但他或會就懷疑向警方求助,待索閱王的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後再作決定。
王申請破產前一天被入稟追293萬
據悉,王借貸逾百萬元,早前法庭文件顯示,財務公司「及時雨信貸」在王入稟呈請破產前一日,入稟向他追討293.1萬元債項。
案件編號:HCB 881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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