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約滿不續任 校方將成立遴選委員會物色繼任人

撰文:胡家欣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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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香港大學高層「跳船」,繼港大校長馬斐森將於明年1月離任,法律學院院長何耀明決定2019年中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院長,港大將成立遴選委員會物色新院長。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何耀明(左一)不尋求續任,將退居法律系教授。(港大網頁圖片)

2014年中接替陳文敏任院長

何耀明原任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專長刑事法學。他於2014年7月來港出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接替原院長陳文敏之位。

馬斐森本周四(7日)向教職員發出電郵,公布何耀明決定2019年6月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院長,只保留法律系教授之位。校方將會成立遴選委員會公開物色新院長。委員會主席將是馬斐森本人,而他離任後,將由新校長接任,其他成員包括一名校委、首席副校長、中央管理小組非教學成員,以及學院委員會主席、兩名教員及一名學生。

港大2014年發出的公關相,可見何耀明教授滿頭黑髮,比現時真係「後生」。(港大圖片)

曾稱若戴耀廷遇麻煩會盡力支援

由於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2014年發起佔領中環行動,港大法律學院近年風波不絕。何耀明上任後曾被傳媒問到,如何處理戴耀廷的事,他當時強調法律學院有不同意見十分重要,會盡力確保各學院成員有空間發表看法;又稱若戴因而遇上麻煩,會盡力支援,「不可能沒有合理原因便撤除戴耀廷的職務」。不過,近年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聯署行動,又曾去信馬斐森及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向校方施壓要求辭退戴耀廷。

法庭將在明年中下旬審理戴耀廷等9人在2014年妨擾罪案件,若然戴罪成,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將需處理戴的校內紀律聆訊。

一上任即有報道批研究表現遜中大

教資會審視八大研究表現的評審報告,在2015年初全份外洩,《文匯報》取得報告並報道陳文敏出任院長任內,港大法律學院的研究項目表現遠低於中大法律學院,質疑有人「不務正業」。

何耀明事後向校友及職員發信,稱評審結果並非作比較用途,而以不同院校的質素分佈概覽作比較,是不公平,亦不恰當;他又曾撰文反擊,強調學院「毫無選擇」地必須繼續保障學術自由。他又指,院方盡力兼顧本地及國際為焦點的研究,明白多做前者會犧牲後者,但稱「我們對取捨無悔。」

事件之後轉到陳文敏身上,他獲馬斐森任主席的物色委員會,一致推薦出任副校長(教學人員及資源),但最終校委會內親政府校委以人多勢眾否決任命,爆發學生圍困校委事件。陳文敏風波也嚇怕四名進入首席副校長最後遴選階段的學者,全部自己退出,以致首副之位一直懸空,現任首副譚廣亨自2015年8月「暫任」至今。

合約長達12年被指「異常優厚」

何耀明曾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任教,並於2008年及2013年到港大法律學院作訪問學者,以及擔任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的顧問。港大指何有卓越的學術成就,並且是刑事法、刑事程序及憲法程序的專家。

他上任後有傳媒報道,稱收到匿名信指控何耀明合約「異常優厚」,有兩份聘用合約,合共聘用年期達12年,比一般5年多,又將矛頭直指陳文敏,指他在幕後操控。不過,事後港大發言人稱,院長任命不應與教席任期混為一談,而陳文敏亦非法律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的成員,強調遴選過程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