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麗工潮】房委會投標小組明早開會 委員追問四大疑團

撰文:陳信熙
出版:更新:

持續十日的海麗邨清潔工潮,月初以勞方勝利告終,惟至今仍有四大疑團未解,包括舊承辦商民順曾否誤導工人簽署自願離職文件、關係密切的新舊承辦商民順和工商有否一同入標。
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明早(18日)開會,房委會就海麗工潮提交的備忘錄卻避重就輕,未清晰交代事件。有委員指,工潮揭出招標制度問題叢生,促請房署公開更多資料及作全面檢討。

海麗邨外判清潔工今次罷工得到社會支持,最終取得小勝,與資方達成協議。(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清潔工潮揭連串問題 房委會未正面回應

去年底爆發的海麗邨清潔工潮,源起是清潔工指控民順,誤導工人簽署自願離職文件,逃避支付遣散費。傳媒揭發民順和工商關係密切,兩者共用辦公室外,股東並合營保安公司。在同由民順轉為工商接手清潔服務的愛民邨和石圍角邨,大批清潔工人亦同樣遭拖欠遣散費

工潮本月初落幕,清潔工獲發還大部分遣散費。不過,事件仍留下四大疑團未解,《香港01》就這些疑團向房委會和房署查詢,一直未獲正面回應。

海麗邨約30名清潔工,去年底至今年一月初,不滿遭舊承辦商拖欠遣散費,發起罷工,並到房署總部抗議。(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疑團一:民順有否誤導清潔工簽署自願離職協議?

海麗邨、愛民邨和石圍角邨多名清潔工均指,民順去年10月底,即其與房委會合約完結前大約一周,安排他們簽署自願離職文件,過程倉促亦未有詳細解釋。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組織幹事杜振豪指,工人被告知如想轉職至工商,必須簽署自願離職文件,明顯屬誤導。

海麗邨、愛民邨和石圍角邨均為房署管理的屋邨,即房署人員直接監督民順工作。按房委會機制,承辦商須向房委會遞交支薪紀錄,如承辦商牽涉欠薪事件,亦可招致被除名的處分,影響日後投標的資格。

然而,房委會和房署一直未回應,就海麗邨事件的調查進度。房委會於最新提交的備忘錄指,勞工處一直密切關注及跟進海麗邨工潮,「至今未收到有人在海麗邨事件中違反僱傭法例的投訴」,但對其本身監督承辦商的責任,隻字不提。

海麗邨、愛民邨和石圍角邨多名清潔工指,被民順職員誤導簽署自願離職文件,房委會和房署一直未回答,如何監督民順工作,以及就清潔工指控的調查進度。(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疑團二:新舊承辦商民順和工商有否一同入標?

民順股東兼董事鄭學權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工商的股東兼董事鄭業釗是他的同鄉,而民順及工商同樣有入標競投海麗邨的清潔服務合約。工會質疑,民順和工商互有關連,會否有圍標或任何損害競爭的合謀定價行為,最終令工人權益受損,已就事件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投訴。

按房委會機制,承辦商之間的關係,如屬香港會計師公會所訂「關聯方」的定義,必須申報並承諾只由其中一間公司投標。事隔多日,房署代表昨日(16日)才於深水埗區議會上表示,民順和工商不屬有關定義,意味兩間公司毋須申報,而房委會現時機制,並無禁止股東關係密切的公司一同入標,令人憂慮是否有效防止圍標等反競爭行為出現。

此外,房委會一直拒絕確認,就海麗邨潔淨服務合約,民順和工商是否一同入標、入標公司數目等關鍵問題。房委會僅在備忘錄上指,會配合競委會的跟進工作,「如競委會就採購制度提出任何意見,房委會會考慮其意見。」

房委會現時就外判工人的保障措施,無法保障他們在遣散費、年資等福利上的權益,但房委會未提出探討改善方法。(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疑團三:房委會保障外判工人的措施是否足夠?

海麗工潮中,工人抗議遭拖欠遣散費,亦不滿新承辦商進場後,月薪僅獲調升11元。工會指出,除遣散費外,工人轉到新公司後,年資、年假、勞工假及有薪病假等福利,全部要重新計算,造成剝削,而同類事件屢見不鮮。

房委會早前回覆《香港01》指,會採取連串措施保障工人,包括約見新舊承辦商,提醒必須遵守合約及法例處理勞資安排,亦會特別提醒工人勿輕率簽署文件。備忘錄又指,房委會規定承辦商承諾工人每日最高工時,如有違反會向其發出「扣分失責通知書」。

然而,在招標制度下,承辦商每隔數年便有機會轉手,工人的權益往往於交接期間最受影響,尤其是遣散費和年資及福利計算。上述措施顯然未能在這方面有效保障工人,而備忘錄亦未交代,會否檢討這些措施,加強保障外判工人。

海麗邨清潔工潮雖告平息,罷工工人獲發大部分遣散費,但事件遺下連串問題,待房委會解答和處理。(資料圖片/江智騫攝)

疑團四:房委會如何處理為承辦商評分人員的潛在利益衝突問題?

《香港01》月初揭發,與工商、民順有關的物業管理公司置佳,前董事盧紹康早年任職房署副房屋事務經理時,曾與另一承辦商合組私人公司,涉利益衝突。他後來調職至不同屋邨,期間與置佳有關連的清潔公司多次獲批合約。盧離職兩年後,獲聘為置佳副董事總經理。

事實上,房署早年為減省人手,曾推出「員工自組公司」計劃,鼓勵房署職員自願離職後成立公司,承投屋邨管理合約。然而,計劃規定員工必須於離職後才可加入私人公司。記者向房署查詢近年才離職的盧紹康,曾否參加計劃、曾否申報並獲批准加入私人公司等問題,房署先後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及「沒有補充」。

按房委會機制,房署屋邨管理人員可就承辦商的表現評分,分數影響承辦商日後續約及中標的機會。然而,房委會向投標小組委員會提供的備忘錄,全無提及房署人員被指涉利益衝突一事。

羅健熙盼望房委會考慮公開更多資料,釋除外界疑慮,並藉海麗邨工潮事件,就整個招標制度展開全面檢討。(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委員追問四大疑團 冀全面檢討招標機制

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成員羅健熙表示,上述問題均是海麗邨工潮引發的合理疑點,初步看亦不涉商業機密,房委會應考慮公開相關資料並詳盡解釋,釋除外界疑慮。他認為,房委會應提高透明度,並藉今次事件,全面檢討招標機制。

就保障外判工人,羅健熙表示希望在會議上探討妥善方法,例如在招標文件上訂明工資和遣散費要求,以及由房委會保管外判工人資料,確保日後轉職至不同承辦商時,其年資均獲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