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去年10宗嚴重延誤事故 罰款$2250萬增55%

撰文:潘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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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事故頻生,按機制需罰款的金額亦相應上升。港鐵去年全年共錄得10宗31分鐘或以上的嚴重延誤事故,需罰款2,250萬元,較前年全年罰款額1,450萬增加55%。罰款額將撥作今年年中的車費折扣3%優惠,回饋乘客。
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是訊號系統老化,以致經常發生事故,促請港鐵投放更多資源在維修保養方面,又斥現行罰款機制毫無阻嚇力,應更改延誤計算方法。

2017年8月5月,觀塘線訊號出現故障期間,列車服務受影響逾10小時,但港鐵只被罰200萬元(資料圖片/梁銘康攝)

觀塘線去年8月大延誤僅罰200萬

根據港鐵最新的延誤事故數字,2017年全年屬港鐵控制範圍之內的因素(包括機件故障及人為因素)而引起的31分鐘或以上延誤的事故累計有10宗,共罰款2,250萬元,以現時都會票每張售價425元,相等於可買到近5.3萬張。罰款額較2016年全年錄得8宗嚴重延誤事故、涉款1,450萬元多800萬元或55%。翻查過往6年來,港鐵因嚴重延誤被罰款逾1億元,需向乘客提供車費優惠。

其中去年最為大型一次的嚴重事故是發生於8月5日,觀塘線因為傳輸數據的銅線出現鏽蝕,發生訊號故障,維修長達10.5小時才全面恢復服務。不過,最後因事故期間觀塘線仍維持服務,故以受延誤影響最長一班列車的延誤時間83分鐘來計算罰款額,即僅需罰款200萬元,引起爭議。

港鐵近6年因延誤罰逾1億元

年份 罰款額(港元)
2012年 1,300萬
2013年 2,750萬
2014年 2,000萬
2015年 1,100萬
2016年 1,450萬
2017年 2,250萬

資料來源:立法會文件、港鐵

議員倡港鐵管理層也應受罰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港鐵的罰款計法無阻嚇力,建議改由出現延誤的31分鐘開始計算,直至全面恢復正常服務。他質疑訊號系統老化,以致事故頻生,促請港鐵投放更多資源進行維修保養,以及加快更換新訊號系統的速度。另一議員劉國勳認為港鐵管理層也應受罰,才有動力令港鐵決心改善,而運輸及房屋局亦應加強對港鐵的監管,以提升服務質素。

港鐵「服務表現安排」計算方法:

列車服務延誤

每宗事故撥出的金額

(最高金額為每宗事故2,500萬元)

等於或超過31分鐘但少於或等於1小時 100萬元
超過1小時但少於或等於2小時 200萬元
超過2小時但少於或等於3小時 300萬元
超過3小時但少於或等於4小時 500萬元
逾4小時的每個小時(或不足1小時) 250萬元

資料來源:港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