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醫委會業外委員陳永佳︰病人組織屬意政府方案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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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上月初否決4個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安排方案,醫學界及病人組織近日分別再提出兩個新方案,本周三(8日)再次表決。醫委會委員、香港哮喘會主席陳永佳今早(6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23個病人組織討論完六個方案後,傾向政府的方案一,他會尊重病友組織意願投票。他預計,醫委會的周三會議,首要議程是大家討論是否同意重提四個方案及投票方法等,相信討論需時。

醫委會委員、香港哮喘會主席陳永佳。(資料圖片)

陳永佳表示,病人組織於5月1日開會,當日有28位代表出席,會上曾討論多個引進海外醫生方案,有至少20人舉手表態屬意政府方向,但強調並非投票。他又稱,並無特別講過要共同進退、如何組合協議,「不過當日選舉時,好多時病人組織覺得我們應該要代表他們的聲音、立場。」

現時有聲音指,若海外醫生在外地獲取專科資格後,即來港取得有限度註冊,然後獲分派到衞生署負責文書工作,會形成有海外醫生未試過單對單面對病人,都能取得全面註冊,影響本港醫療水平。

陳永佳回應稱,要在四個機構之中有臨床經驗再通過考核,首先要看清楚專科醫生在衞生署擔任的職務,「基本上做專科醫生已經是好前線的工作,做研究等如病理學、基因研究,都是支援前線,都是一些臨床分析。」

就有意見指要免試引入海外醫生,陳永佳表示,他個人看法是不贊成免試,無論是全科、專科,都應該起碼有一個基準,有平等考試保持水平,是重要步驟及令人放心。他指,外國曾有情況是每年承認的大學及相關資格都會有出入。

方案一重點:以有限度註冊受聘於醫管局、衞生署及兩間大學醫學院的海外專科醫生,整體工作至少3年,通過執業資格試後便可獲豁免實習,取得正式執照

方案五重點:以有限度註冊受聘於醫管局、衞生署及兩間大學醫學院的海外專科醫生,整體工作至少3年,當中18個月需由通過執業資格試後起計、做滿相當於公立醫院臨床經驗的服務,才可獲得豁免實習,取得正式執照

方案六重點:要求海外專科醫生至少在港工作3年,通過執業試後工作18個月,期間3個月需做臨床工作。臨床定義涵蓋直接或間接為病人提供治療(例如病理科及放射科等亦計算在內)、大學醫學院的教學工作、以及其他由醫委會認可的相關工作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