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非禮案】以取「玄珠」為名非禮病婦母女 中年漢被囚4年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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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是具法力「道士」的中年漢,聲稱為一名婦人驅鬼時乘機摸胸及搓乳頭非禮,並性侵婦人的女兒,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求情時仍堅稱相信能力可以幫助他人,「道士」今(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到,法官謂被告全無悔意,又引述心理報告中透露被告自21歲開始嫖妓,享受與不同女性性交,亦有反社會人格障礙,妄顧及侵害他人權益,將事件的責任推卸在X與其友人身上,沒同理心及對自身問題的覺悟,又指出獄後會繼續施法,重犯機會高,故判他入獄4年半。

被告袁銘權被控非禮一對母女,在區域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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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袁銘權,55歲,早前被裁定6項非禮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指他於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間,在長沙灣一單位多次非禮女子X及非禮X的15歲女兒Y。

被告一再強調要有性興奮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利用X對他作為法師,可以特殊能力替她治病的信任,及她對鬼神靈異事物的迷信,將X的問題歸咎於靈體騷擾及「玄珠」之說,以治病及驅邪為藉口非禮她,直斥被告為一己私慾,一而再地提出X在過程中要有性興奮,而為加強自己的說服力,更裝作將「玄珠」拋出窗外送上天庭,再為確保可繼續觸摸X,假稱「玄珠」會繁殖,要不繼取出,致X要強忍自己的私處被陌生人撫弄。

被告連事主女兒亦不放過

法官再指,被告是否擁特殊能力與判刑無關,而是被告藉詞醫病,肆無忌憚及接二連三地觸摸X私處,大膽程度令人咋舌。法官又稱被告明知Y只得15歲,亦是X女兒,但在侵犯X後仍不放過Y,又以檢查屍毒為由圖蒙混過關,顯示被告有相當程度的應變能力及奸狡。

兩事主仍活在陰霾中

再者,被告的行為對兩名事主造成心理創傷,事件不但加劇了X自身的創傷,亦令她感到無助,又對女兒感到內疚,性生活亦受影響;而Y至今仍受中至高度的心理創傷及情緒困擾,法官直指事隔兩年多,二人仍活在陰霾中。

官指被告說法荒謬

法官早前裁決時已批評被告的「玄珠」、「屍毒」等說法荒謬荒誕,根本是自說自話、無從稽考,更質疑被告聲稱能用手指探事主陰道取珠之説,若是被人肉眼不能見的邪靈姦污,何解可用肉手取出,直指他趁X病發疲累時非禮她。

求情稱非招搖撞騙

辯方求情時則強調,被告真誠相信其能力可幫助他人,手法雖不為法庭認同,但有別於傳媒報道的「招搖撞騙神棍式」做法。他又說,X為治癒先天問題,在案發前及作供時也有尋求另類療法,他容被告所為未至於最噁心的程度,控罪也不至令人髮指。

案件編號:DCCC17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