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有人出示政府記者證 記協:香港不存記者證簽發制度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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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21日)的元朗示威中,一名男子向現場記者出示一張聲稱由政府發出的記者證,上面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徽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字樣等。記協今日(27日)發聲明,指出香港不存在記者證簽發制度,對事件極度關注,要求政府新聞處從速澄清。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香港沒有官方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獲邀出席政府公開採訪活動的傳媒代表須出示其所屬機構發出的記者證,如有疑問,政府官員會直接致電其所屬傳媒機構,以核實其身分。

9月21日,大批市民在Yoho Mall集會叫口號。(李澤彤攝)

上周六(21日)元朗示威中,一名男子在Yoho Mall一期疑因拍攝示威者的大頭照而被包圍,採訪的記者上前向他查詢時,對方出示一張他聲稱由政府發出的記者證,證件上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徽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字樣、新聞採訪證及,「press card」 字樣。

記協今日(27日)發聲明表示,政府並不存在記者證簽發制度,對事件極度關注,男子行使所謂政府發出的記者證,實在令人憂慮,記協又指,曾於本周三向新聞處就此事作出查詢,至今未獲回覆。

男子姓名及照片與茂名市政協一樣

聲明指出,據現場記者提供的照片,證件上顯示其姓名為蕭奇標,工作機構為中國東盟。證件所用名字和照片,與茂名市政府官網上該市政協常委蕭奇標的資料一致。另網上亦有大量資料顯示,此名男子亦以中國東盟論壇香港新聞中心副主任及香港環球控股集團營運總監之身份,出席內地不少活動。

對於警方近期經常質疑示威現場有假記者,記協稱早前已去信警務處處長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但至今也未獲回獲。記協期望,警方能夠嚴肅處理有人在港行使聲稱由政府發出的記者證的事件,以保障前線警員及記者的安全。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香港沒有官方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獲邀出席政府公開採訪活動的傳媒代表須出示其所屬機構發出的記者證,如有疑問,政府官員會直接致電其所屬傳媒機構,以核實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