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副處長郭蔭庶聯合國反駁警暴指控:暴徒醜化警察

撰文:張美華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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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起的反修例示威衝突仍持續,警方處理手法被指是「警暴」,引起國際關注。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郭蔭庶上周四(5日)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3屆會議時,指出去年6月以來連串示威變成暴亂(rioting),「暴徒」到處破壞縱火,甚至以真槍襲警,又燒傷或用磚掟死持相反意見無辜市民,藉以敲詐勒索政府,警方為唯一止暴制亂力量,「這是他們毫不留情地指責警察暴力的真正原因,是全面醜化香港警察其中一著」,目的是將其踢走,使敲詐勒索得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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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威令香港由安居樂業變「暴亂」城市

郭蔭庶在會議上表示,香港一直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可以安居樂業。在國際上,香港的罪案率長年保持極低水平,任何人,不論兒童、年輕女士或長者,晚上都可以安全地在街道上遊玩,不用擔心被人搶劫或者騷擾。

郭指惟去年6月以來的連串示威,演變成全城「暴亂」,八個月以來暴徒脅持了整個香港,特點是唯我獨尊,以暴力回應相反意見者,「暴徒破壞店舖、銀行、食肆、港鐵站、交通,在不同建築物縱火,以磚頭、汽油彈、真槍實彈襲擊警察」,他們殘忍地襲擊反對他們的無辜市民,甚至自滿地在網上展示襲擊事件,藉以恐嚇民眾,「他們的暴行包括在公共場所引爆簡易爆炸裝置(IED),縱火焚燒一名反抗暴力男人,用磚頭殺死一名大膽拍攝他們的70歲的清潔工。」他形容這就是無辜市民所面臨的可怕威脅情況,香港警察承擔著維護其權利和自由任務,與示威者所主張的權利和自由同樣等值。

郭蔭庶稱「暴徒和那些助紂爲虐的支持者們,走向部分西方國家搖尾乞憐,尋求資助」。(聯合國會議截圖)

重申警察法律責任是制止並拘捕犯人

郭蔭庶指出,警隊是唯一部隊阻擋那些試圖通過暴民暴力勒索政府,「這是他們毫不留情地指責警察暴力的真正原因,是全面醜化香港警察其中一著」,目的是將其踢走,使敲詐勒索得以成功。

他批評暴力罪犯向追隨者宣揚「為求目的就可不擇手段」,「違反法律以實現目標,是崇高原因」,強調警察不會判斷他們宣稱的原因是否合理,「我們是警察,唯一的任務是搜捕犯人。如果有人違反法律,我們的法律責任是制止並拘捕他。」

他強調法治的基本前提是,沒有人可凌駕法律,「這就是為什麼我和其他3萬名香港警察都莊嚴宣誓就任警察,而不必害怕或偏袒任何人,不懷有惡意或敵意。」

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郭蔭庶上周五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3屆會議反駁,斥「暴徒」有計劃地醜化警隊。(聯合國會議截圖)

21警員遭到訓斥

連串反修例衝突中,警務處投訴警察課共接到1,639宗與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投訴,其中125宗已完成調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表示,警方已就21宗事件訓斥相關警員,當中包括去年11月在葵涌開車撞向人群的一名交通警、兩名警員向直播鏡頭展示被截查記者身份證,以及一名商台記者在反修例示威當中,被防暴警察近距離射中海棉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