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主婦遊行涉帶4支士巴拿 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物罪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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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7日有團體在尖沙咀發起遊行,後來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家庭主婦涉在尖沙咀管有4支士巴拿,因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2日,以便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何念雯(37歲),家庭主婦,被控於去年10月27日在尖沙咀柏麗購物大道外管有4支士巴拿,意圖用該物品摧毀其他人的物品。被告准以500元保釋,但期間不可離港,每周要報到一次,以及不可干擾證人。

案件編號:KCCC85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