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中小企業董事及文員 涉詐騙工貿署、銀行貸款1.24億元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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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7日)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業董事,及該公司一名文員,控告他們涉嫌詐騙七間銀行99筆貸款共逾1.24億元及銀行融資共3,450萬元,並詐騙而致使工貿署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為該等銀行批出的貸款及貿易融資擔任擔保人,款額共840萬元。

陳志鴻,59歲,已結業的萬德國際實業有限公司(萬德)獨資董事及股東,及潘靜敏,35歲,萬德文員,同被控十九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兩名被告將於明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聯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有關罪行涉嫌於2011年2月至2014年6月期間發生。八項控罪指陳志鴻及潘靜敏涉嫌一同串謀,並與上述萬德實質東主及其聘用的一名男子,串謀詐騙中銀香港、花旗香港、大新銀行、星展香港、滙豐銀行及工銀亞洲,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由萬德提交作申請銀行融資的證明文件均為真實,導致該六間銀行向萬德批出銀行融資共3,450萬元。

廉政公署昨日(27日)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業董事,及該公司一名文員,控告他們涉嫌詐騙7間銀行貸款,及詐騙而致使工貿署、按揭證券公司為多間銀行批出的貸款及貿易融資擔任擔保人。(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另有三項控罪指陳志鴻及潘靜敏涉嫌一同串謀,並與該兩名人士串謀詐騙按揭證券公司,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三份「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的申請表內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及完整。

餘下六項控罪指陳志鴻及潘靜敏涉嫌一同串謀,並與該兩名人士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詐騙中銀香港、花旗香港、大新銀行、星展香港、滙豐銀行及永隆銀行,不誠實地提交證明文件,聲稱有關文件涉及萬德與其六間供應商之間的交易,導致該六間銀行向萬德批出99筆貸款共逾1.24億元,並直接向該六間供應商發放該等款項。

工貿署、按揭證券公司及該七間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