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人|夫婦涉現場吵鬧被控案下月審 事主准特別通道進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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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去年11月「三罷」當日在馬鞍山的行人天橋被淋液體並點火燒傷,在場一對夫婦被指以粗言穢語罵人,引起他人聚集,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兩人今(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下月9日開審,料需時2天,期間被告繼續保釋。控方替燒傷男子申請特別通道出庭,及作供以屏風遮擋被告及公眾,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

女被告陳海雲(33歲)和男被告鄺耀文(39歲)均報稱文員。控罪指,他們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大聲責罵X,引起多人聚集,而該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事主准在屏風後作供

事主早前已獲批匿名令。控方今再以案件性質敏感及安全為由,替事主申請特別通道出庭,作供時則以屏風遮擋被告及公眾。辯方未有反對,裁判官最終批准控方的申請。控方有7名證人,另有5段錄影。

案件編號:ESCC25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