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顧委會倡廣播處長適時面向公眾 主動交代涉社會關注投訴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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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工作小組今(10日)早舉行會議。主席陳建強會後表示,工作小組向港台投訴機制提出三大建議,包括立案處理涉及公眾關注的投訴時應知會顧委會,又認為廣播處長作為部門首長,應適時面向公眾交代,以及帶領員工同事理解及認識《香港電台約章》精神及目的。
陳建強指,不擔心相關建議會對前線構成壓力,又重申顧委會非介入投訴,不會影響編輯自主。他又承認雙方於主動面向公眾交代的討論上有少許分歧,「佢(廣播處長梁家榮)話自己係傳媒人,選擇低調。」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認為,廣播處長梁家榮作為部門首長,應適時面向公眾交代。(陳淑霞攝)

顧問委員會工作小組與廣播處長梁家榮及港台代表今日在政府總部開會,討論港台的投訴機制及相關事宜。

陳建強指,得悉港台有完善投訴機制,他本人在顧委會10年,亦知悉機制運作恆之有效,但顧委會期望,日後涉及重大或社會關注事件的投訴處理開展時,應予事先知會,及多作溝通,「(我哋)好多嘢都係傳媒打嚟問先知。」

倡處長助港台員工理解《約章》 包括認識國安法

他又稱,會上亦建議廣播處長作為部門首長,應適時面向公眾交代,以及帶領員工同事理解及認識《約章》精神及目的,因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有責任建立公民社會,包括推動認識一國兩制及《國安法》。

陳又提到,港台今年接獲廣管局兩宗投訴,廣播處長作為總編輯實責無旁貸,反映港台處理投訴時有很大改善空間,相信港台倘及時完成調查及向顧委會提交報告,顧委會可及早提供意見。

他重申,顧委會不會介入港台日常事務,處理投訴是港台工作,促港台嚴肅及審慎及迅速處理投訴,不可怠慢或固步自封,希望港台能汲取教訓,做好信譽及風險管理,切實反思如何貫徹《約章》精神,真正做到不偏不倚的作風,及勿辜負市民期望。他又引述有委員稱,有很多針對個別節目的投訴事件不是首天發生,港台應聽取不同聲音,並考慮及早面向公眾交代,「解釋返唔係你哋咁諗」。他又指,坊間有聲音形容顧委會是「太上皇」,陳重申,「我們是跟隨《約章》做事,無多亦無少。」,亦相信公眾對顧委會抱有信心。

7月31日,本屆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舉行最後一次會議,廣播處長梁家榮出席。(資料圖片/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