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立場、港台曾被拒採訪 八傳媒組織:與篩選傳媒無異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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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早(10日)以涉嫌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其後約200名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並押解黎智英等人返回其辦公室調查。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眾新聞工會、明報職工協會、壹傳媒工會,以及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對此表示震驚,認為警方的行動侵犯記者私隱以及漠視搜查新聞材料的機制,並要求盡快交代搜查傳媒目的以及法律理據。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簡介案件期間,部份媒體一度被警方拒絕進入採訪區。組織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認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做法與篩選傳媒無異,嚴重踐踏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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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名警務人員今早到壹傳媒大樓搜查,更設立封鎖線,所有人士出入均需要被搜查隨身物品等,期間警務人員亦搜查記者座位內的個人物品。八個組織指出,警方的行動侵犯記者私隱以及漠視搜查新聞材料的機制。

組織又稱,傳媒作為第四權,肩負報道社會真相、揭露濫權和不公義等的責任,保護消息來源對傳媒十分重要,警方肆意搜查新聞材料,將引起寒蟬效應,令知情人士不敢向傳媒揭露黑幕,削弱傳媒的監察功用,嚴重踐踏新聞自由。警方搜查傳媒機構必須有凌駕性的公眾利益需要,我們要求警方盡快交代是次大規模搜查之目的及法律理據,否則應立即停止搜查。

此外,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簡介案件期間,部份媒體包括《立場新聞》、《香港電台》、《香港獨立媒體》及《美聯社》等一度被警方拒絕進入採訪區,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在場記者的查詢時指,由於現場並不寬敞,只能容納少量傳媒進內,故揀選一些本地、規模較大、過往警方行動中沒對警方帶來阻礙和威脅的傳媒入內。組織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認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做法與篩選傳媒無異,嚴重踐踏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