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文員涉灣仔藏鐳射筆被控藏攻擊性武器 案押後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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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日市民在港島發起反修例活動,男文員涉在灣仔攜有一支鐳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冼詠倫(33歲,報稱文員)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灣仔北海中心外,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編號:ESCC165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