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百佳、惠康領津貼後需減價 律師質疑:有違競爭法風險

撰文:黃詠榆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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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午(18日)第二輪保就業計劃詳情,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表示,由於超級市場的生意額在疫情下不受影響,故今期要加入條件,兩間大型超級市場百佳及惠康,需為顧客提供減價,以及為弱勢社群提供超市券。不過,有律師認為計劃原意需好,但減價等於促銷,加上只針對兩間超市有違反公平的原則,若條文規定兩間特定超市要回贈,有違反《競爭法》風險,勸喻形式則沒有問題。

林鄭稱,百佳和惠康兩間大型街市在領取補貼同時,要為顧客提供減價優惠,同時要向弱勢社群弱及非政府機構提供超市券。(高仲明攝)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宣布,由於是大型超級市場在疫情下沒受影響,甚至有統計數字指出,生意額沒有下跌,故第二期將要求兩間大型超級市場百佳及惠康,在領取補貼期間即9至11月,需為顧客提供減價,以及為弱勢社群提供超市券。

翻查上半年的零售數據,超級市場的銷貨價值持續較去年同期上升,多月錄得高於10%的升幅,而升幅最高月份為3月份,大增15.3%,近日雖然升幅放緩,但5月、6月亦分別有7.3%及4.5%的升幅,可見並未有受疫情影響。

在保就業名單中,百佳超級市場獲逾1.61億港元補貼額,承諾受薪僱員人數8千多人;牛奶有限公司獲批補貼3.99億港元,承諾受薪僱員人數2萬多人,集團旗下成員企業包括惠康超級市場。

HKTV Mall等公司都有申請 只針對兩大集團違公平原則

被問到只針對兩間大型超市百佳、惠康設保就業條件是否不公,林鄭今早回應指由於超市的規模有大有細,定義有困難,若以資助金額而言,以上兩間明顯規模巨大,而計劃屬於「及時雨」措施,不希望作「擾民之舉」,強調詳情可再與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計議。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常人亦知減價等於促銷,而只針對百佳、惠康兩間超市,他認為已違反公平原則,「益咗大集團,HKTV Mall、優品360都有申請,咁依家咪個個幫襯百佳、惠康」。

執業大律師:有違反競爭法風險

他又認為,計劃原意雖好,但不能以「快」為選擇原因,「如果所有嘢都要快,益咗某一機構一定最快,但係忽略咗公平原則。」由於未有計劃細節,單以概念形式,他認為若條文規定兩間特定超市要回贈,有違反《競爭法》風險,勸喻形式則沒有問題。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若條文規定兩間特定超市要回贈,有違反競爭法風險。

學者:未受影響企業道德上或需回饋社會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指出,確實有一些第一期申請保就業的企業未受到疫情影響,雖然說未有違反保就業的要求,但是事實上分薄了其他更有需要企業的資助,因此道德上或需要回饋社會。對於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對一些申請企業設限,他認為政府需要有充分理據,且要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所有公司一視同仁。另外他認為,超市若自行減價,而非合謀定價,應不會違法《競爭法》。

至於第二次保就業申請將有強積金戶口、但停止供款的65歲以上長者僱員納入,是政策上的補漏,可以促使他們保住就業。至於65歲以上無強積金戶口的長者僱員,他則認為實質影響的人數應該較少。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資料圖片 / 吳鍾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