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林崇禮無向患者解釋疑長惡性腫瘤 停牌一個月緩刑一年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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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專科醫生林崇禮涉嫌於2016年沒有注意醫院報告,未向女患者表明疑長惡性腫瘤,因而沒有安排治療和手術。後來患者經同樣是醫生的朋友得悉自身情況,其家屬向醫委會提出投訴。
醫委會今日(28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被告林崇禮專業失當,判處除名一個月,緩刑一年,並交由教育及評審委員會決定其專業資格。

醫委會今日(28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被告林崇禮專業失當,判處除名一個月,緩刑一年,並交由教育及評審委員會決定其專業資格。(歐陽德浩攝)

案情指,女患者於2016年3月23日,因乳頭溢血的徵狀向被告咨詢,經評估後被告轉介患者到聖德肋撒醫院,進行MRI(磁力共震掃描)。當時醫院的報告結果指出,患者右乳房有疑似惡性腫瘤,然而2016年4月1日患者覆診時,被告卻沒有注意報告的內容,誤以為是良性腫瘤,因而沒有安排治療和手術。

其後,患者經同是醫生的朋友得悉自身情況,其家屬亦向醫委會提出投訴。雖然被告向患者坦誠道歉,並願意安排治療,但患者不接受及認為被告不能信任,向其他醫生求醫。

因年事過高身體不適 選擇不來聆訊

被告今日沒有親自出席聆訊,其代表律師代為道歉,被告年事已高,今年3月亦一度因身體不適而延遲聆訊,其家人擔心身體情況,不願他感受壓力,所以選擇不出席聆訊。

代表律師亦代為承認控罪,但求情指,被告執業52年首次看錯報告,重犯機會不大,並附有分別認識被告30年的醫生及病人朋友寫信,表示被告值得信任。

林崇禮今日沒有親自出席聆訊,其代表律師代為道歉,被告年事已高,今年3月亦一度因身體不適而延遲聆訊。(歐陽德浩攝)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指,被告沒有履行對女患者的專業責任,因此裁定被告專業失當,判處除名一個月,緩刑一年,並交由教育及評審委員會決定其專業資格。他建指,雖然被告曾被裁定專業失當,但兩個案件的性質不同,因而不影響判決。

但劉強調,紀律處分主要目的並非懲罰被告,而是保護公眾免受不適宜從事醫學工作的人士傷害,冀通過高標準維護公眾對醫學專業的信心,保持行業的良好聲譽。

2016年曾被裁定專業失德

據過往資料指,林崇禮於2016年曾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並向他發警告信,但不會刊憲。當時他被指沒有知會女病人,便安排同為醫生的女兒林嘉慧,為病人進行痔瘡結紮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