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教師遭釘牌|上訴委員團由特首委任 過去5年全數維持原判

撰文:鄺曉斌
出版:更新:

教育局日前以嚴重專業失德、教材教案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為由,於9月下旬取消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的教師資格,為反修例風波以來首個被「釘牌」教師。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涉事教師將提出上訴,教協將提供協助。
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為法定組織,11名成員均為行政長官委任,負責處理上訴的委員會,須由上訴委員團的5名成員組成。教育局今日(7日)回覆查詢時表示,上訴委員會在過去5年曾處理6宗上訴個案,上述個案全部維持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決定。

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為法定組織,11名成員均為行政長官委任。由5名成員組成的上訴委員會,過去五年全部維持常任秘書長的決定。(資料圖片)

須於收到通知書21日內提出

教育局今晚回覆查詢時表示,根據《教育條例》,任何人可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所作的決定提出上訴,包括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根據第47條取消教員註冊的決定。任何人獲根據第60(1)條送達的通知書,可於該通知書送達後21天內,將上訴通知書遞交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秘書,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反對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該通知書中所提述的決定。上訴委員團秘書在收到上訴通知書後,會盡快安排進行上訴聆訊。

上訴委員會須由上訴委員團的5名成員組成,包括上訴委員團主席或一名副主席;以及上訴委員團4名其他成員。凡上訴委員會聆訊或裁定任何關於教員註冊或取消教員註冊的上訴,則其成員中最少必須有3名檢定教員。上訴委員會聆訊時,可維持、推翻或更改上訴所針對的由常任秘書長作出的決定,並述明其作出該決定的理由。

自2016年至今,上訴委員會曾處理6宗上訴個案,當中涉及取消教員註冊和拒絕批准年滿60歲的校長延任,該些個案全部維持常任秘書長的決定。

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成員包括退休中學校長鄧振強,以及英華小學校長陳美娟。(資料圖片)

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成員名單

楊世文先生 (主席)
林定韻女士 (副主席)
林曉鋒博士
李美辰女士
吳友強先生
鄧振強先生
楊永明先生
范凱傑先生
陳美娟女士
陳倩君女士
簡汝謙先生

+3

教育局於周一(5日)宣布本年9月下旬取消一名九龍塘宣道小學教師的註冊,指控該名教師「嚴重專業失德,其設計的校本教案、教學材料和工作紙,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對教育局處理十分失望,批評當局的做法是「極刑」,處理不合乎比例。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則認為,是次個案嚴重違反教師專業操守,強調取消教師註冊的做法是「合理、合適及合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