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賢遭區選對手告誹謗 王威信稱曾發信求道歉 卻被上載至連登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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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區議員張秀賢,被區選對手王威信控告誹謗,王指張在去年區選前兩度在Facebook發表誹謗言論,令人以為他事先知道7.21元朗事件,及與白衣人一伙,又令人以為他曾與新鴻基合謀阻張參選,王又透露曾向張發律師信及要求道歉,張不但沒有理會,更把信件上載上連登(LIHKG)討論區。王遂決定訴諸法庭,昨(20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張停止再發布誹謗言論,及索取懲罰性賠償。

原告王威信,被告張秀賢。王為前元朗區區議員兼前區議會副主席,他亦是一名事務律師,去年區議會選舉中與張對壘,結果張勝出,成為元朗區區議員。

王威信指張秀賢誹謗的經過。(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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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張去年7及10月發放誹謗文章

王在入稟狀指,張去年7月22日在Facebook個人專頁上發表的文章涉誹謗,文章引來不少留言,令人認為王事先知道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及與該些人屬一伙,並幫白衣人推閘以進行襲擊。有關誹謗言論更令人認為他是罪犯,不應再繼續擔任區議員。

王續指,張在去年10月17日在Facebook發表的另一文章,其內容及文章的留言也令人認為他與新鴻基地產合謀,又用不法手段阻止張參選,亦沒有對選民負責任。

張把律師信放上討論區

王直指,有關誹謗言論中傷其人格,也影響了他的聲譽,惟有關言論並非真確,張明知言論屬虛假仍然發布,明顯計算過他在選舉中所得的利益,會超過誹謗賠償。雖然他曾向張發律師信,但張不但未有道歉,更將信件在LIHKG(連登)討論區發布,他遂將事件訴諸法庭。

案件編號:HCA177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