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酒吧周五起禁顧客邊行邊飲 准恢復表演及跳舞活動

撰文:李恩慈 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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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緩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27日)公布一系列放寬措施,酒吧營業時間可延長至凌晨2時,每桌人數上限亦可增至4人,惟酒客離開餐桌便禁止飲食及必須戴口罩,不可「邊行邊飲」。酒吧及夜店的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亦可恢復,但有酒吧業界表示,現在距離萬聖節只有數天,屆時未必會安排特別活動或表演。
食衞局表示,如客人在酒吧/酒館內餐桌以外的地方脫下口罩喝酒,將會違反「口罩令」,可被票控罰款2,000元。

▼10月30日起食肆和表列處所的放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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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公布,由本周五(30日)起,當局將放寬七方面的防疫措施,包括餐飲業務如酒吧等,堂食時間可延長至凌晨2時;酒吧、夜店及夜總會每桌人數上限,亦由2人增至4人。

陳肇始承認,在處所不戴口罩的聚集帶來感染風險,故顧客在餐桌飲食時可豁免戴口罩,但離開餐桌之後就禁止飲食及必須佩戴口罩,即不得「邊行邊飲」。

表演者要戴口罩 與觀眾之間設隔板

酒吧、夜店及夜總會的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可恢復,但表演者必須戴口罩、表演者與觀眾中間需設隔板作有放分隔,雙方表演前後不得接觸或交談。

違反上述要求的業務處所負責人,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10月30日起最新措施】酒吧由2人一枱放寬至4人,食客只可在餐桌飲食時不戴口罩。(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業界:萬聖節未必會安排特別活動或表演

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表示,政府暫未公布表演活動的詳細安排或要求,加上距離萬聖節只有數天,故會以裝飾酒吧為主,未必會安排特別活動或表演。他解釋,市民抗疫已久,延長營業至凌晨兩時及放寬至四人一桌,相信已可吸引熟客回流,生意額甚至比去年蒙面法下的萬聖節增加一成。

被問到會否難以控制顧客在離開桌面時戴口罩?他回應指,「唔難控制,好似提唔可以食煙咁。」有意見憂慮酒吧內或有搭訕情況?錢雋永笑言酒吧沒大家想像中般「開放」,疫情下亦甚少有人會與陌生人聊天,「已經提醒職員留意,總之一離檯就要戴返口罩......業界比其他人更擔心,停業是切身之痛,不想再爆下一波,所以都會嚴守規定,做到足!」

持牌酒吧會所聯會呼籲提醒客人勿「過枱」

香港持牌酒吧會所聯會亦對政府放寬限制措施表示歡迎,感謝政府體諒業界困境。但聯會形容,抗疫停業的一百天裡,酒吧業界面對前所未有地經營困難,未來仍要努力「保住二萬名酒吧業界員工及家庭生計」。聯會指,酒吧業黃金經營時間是每晚午夜後,延長營業至凌晨2時對業界而言是「留了一條生路」,聯會呼籲業界繼續堅守嚴謹防疫措施及提示客人不要「過枱」,期望疫情盡快穩定,讓業界恢復正常經營。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發出指示, 任何人在所有公眾地方,除了《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第2條所界定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因此依最新指示,如客人在酒吧/酒館內餐桌以外的地方脫下口罩喝酒,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二級罰款(5,000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 ,而酒吧/酒館負責人亦會干犯599F章最新指示下要求客人佩戴口罩的規定,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