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曾製短片稱刻甲骨文致烏龜絕種 教師憂犯錯即極刑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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嗇色園主辦可立小學一位教師因基於教學嚴重錯誤,被教育局取消教師註冊「釘牌」。教育局列舉該教師的教學錯誤,包括提到「鴉片戰爭是因英國要消滅鴉片」、講述中國四大發明中的造紙術時,將古人研發紙張的目的,歸因為「防止動物絕種」。
不過,根據教育局課程資源組於2009年製作的教學短片,亦提到中國在殷商時期會將重大事情刻在甲骨上,又稱「若是每天都捉烏龜去刻字,那烏龜豈不是很快會絕種?」的疑問,繼而帶出文字載體的變化。
資深中國歷史科老師陳志華認為,若以環保理由解釋造紙術的起源起並不正確,但若作為教學提問,即場向學生帶出正確史實並不無妥。他續指,今次教師因教學出錯被立即「DQ」,引起不少教師的討論及擔心,「係咪一次嚴重出錯就即死,無得翻身?」他期望局方可澄清處分準則,令老師可以釋除疑慮。

教育局發出的新聞稿指,涉事的小學老師在教學出現嚴重錯誤、欠缺擔任教師的能力,以及完全沒有盡責備課,表現並不稱職,因此根據《教育條例》取消其教師註冊。

局方表示,該名教師出現不少教學專業錯誤例子,並舉出其中一個例子,指該老師「在講述中國四大發明中的造紙術時,亦將古人研發紙張的目的,說成是代替龜板、動物骨頭等做記錄以『防止動物絕種』。」局方形容,教師的教學內容明顯有嚴重錯誤,甚至是「無稽之談」。

不過,原來教育局的官方教材亦曾有相類似的歷史描述。教育局課程資源組於2009年製作一條約15分鐘《中國四大發明(上)》教學影片,介紹中國的造紙術、印刷術的演變由來,片中主持人提及當時尚未研發紙張,所以重大事情都會刻在甲骨上,或是鑄在鼎上。不過,主持人提出疑問,「如果每次寫字都要刻在龜甲上,要多少隻烏龜才足夠呢?」、「若是每天都捉烏龜去刻字,那烏龜豈不是很快會絕種」,繼而帶出文字載體的演變。

資深中國歷史科老師陳志華認為,今次教師因教學出錯被立即「DQ」,引起不少教師的討論及擔心,認為教育局應澄清更多細節。(資料圖片)

歷史科老師:教師憂教學犯錯可被即「DQ」

資深中國歷史科老師陳志華認為,中國的書寫工具由甲骨逐步演變至紙張,當中相隔數千年時間,教師可從科技史及文明史角度出發介紹,但若將紙張研發目的歸因於「防止動物絕種」的環保理由,則並不正確,「當時古人都未有呢個概念。」

相反,他認為,若以「防止動物絕種」作為提問,引起學生對造紙術興趣,即時作出糾正則並不無妥;而該短片僅點出頻繁以烏龜刻字,有機會令烏龜絕種的疑問,並未有問題。

他表示,教師在教學上難免會有出錯的時候,例如「口快」講錯歷史事件年份,發現後會向學生作出更正。不過,今次教師因教學出錯被立即「DQ」,引起不少教師的討論及擔心,認為教育局應澄清處分準則,例如涉事教師是否在教學上經常犯錯、教學上嚴重犯錯是否須即時被取資格而「無得翻身」等,令老師可以釋除疑慮。

教育局:涉事教師曾以該短片作申述

教育局其後回覆指,本個案教師提交的申述,曾提及參考了教育電視的內容,惟根據有關電視片段,主持人只是以幽默的口吻說出 「若是每天都捉烏龜去刻字,那烏龜豈不是很快會絕種?」重申這種戲劇性及過場的演繹在電視短片並不罕見。該教育電視並沒有如該教師所言,直指紙張的發明是為了「防止動物絕種」。該教師對相關內容未有仔細理解,胡亂演繹,反映他不但欠缺學科的基本知識和常識,還欠缺理解教材內容的能力。 教育局更指,該教師不能歪曲成為推卸責任,甚至狡辯的理由。

發言人又指,涉事教師以無稽的想法來教導學生,是嚴重的專業過失,反映他完全沒有教授學生的基本能力,教育局不能把學生交給這樣的教師,又相信家長及社會也會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