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死因|家屬律師指東華三院投訴機制無效 如叫狼去關愛隻羊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圖書館主任林麗棠墮斃研訊案件中,所有證人今日(8日)已作供完畢。代表家屬的大狀沈士文陳詞指,不少校內老師在作供時都感到自責,可見他們均有自省能力,沈大狀藉此提出質疑「喺咪有人缺乏呢個能力呢?過咗20個月,仍然搵藉口推卸責任。」又指從時任校長羅婉儀在庭上的表達及盤問來看,認為她「未學識呢一課」,亦形容東華處理投訴方法猶如「叫狼去關愛返隻羊」,批評機制無效。

死者林麗棠(終年48歲)前年3月6日在該所位於天水圍的學校內墮樓身亡。除家屬外,時任校長羅婉儀、教協及東華三院教育科亦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

代表家屬的大狀沈士文陳詞時指,證據顯示林是一個勤奮盡責、熱愛教學、疼愛學生,處事快捷認真的老師,其專業態度毋庸置疑,而林性格較文靜,不愛反駁。

死者林麗棠的妹妹,每天都有到庭旁聽。(羅國輝攝)

指事件揭教育界的諷刺與矛盾

沈大狀續指,事件中顯示出教育界中存在的諷刺及矛盾,東華三院的精神為救急扶危,但其營辦的李東海小學內,卻令一位專業的老師犧牲了,與救急扶危情神相違背。

校內不少老師感自責

沈大狀又指,不少校內老師都對事件感到自責,是否對林的關愛不足,若當時多行一步,是否可避免事件。沈大狀表示,老師均有自省能力,但他藉此提出質疑「喺咪有人缺乏呢個能力呢?過咗20個月,仍然搵藉口推卸責任。」

指羅用不當方式將責任推給林

沈大狀表示,雖然羅在2018年推出生命天使計劃,目的為促進協助及關愛,但當年2月至3月發生的事卻恰好違背原意,羅用不恰當的方式將責任推到林身上。

申訴機制成老師不申訴原因

沈大狀提到,林於當年3月5日到總部投訴,但總主任得知投訴後卻致電羅,告訴羅有關事件,猶如「叫狼去關愛返隻羊」,批評機制不但無效,更成為老師不作申訴的原因。學校文化、溝通及校長的管理方式也出現嚴重問題,東華三院將管理責任全交予羅,卻未有作出制衡,以致在2019年3月「付出代價」。

未發通告要林辭職不合比例

沈大狀指,學校就發通告沒正式指引,即使只是發便條,讓家長簽名作回覆,其實已屬一個足夠通知,惟事發前羅忘記早前已獲告知澳門交流團,當年2月28日反應激動,更要求林辭職,情況不合比例。

指羅不了解在事件中的責任

沈大狀亦指,當林後來在垃圾桶旁大哭時,羅也只是關心別人眼光,直指羅未能了解自己在事件中的責任,而從羅在庭上的表達及盤問來看,認為她「未學識呢一課」。

證人供述事件的經過。(詳看下圖)

+18

林的情緒問題由工作引致

另外,精神科醫生陳卓姿供稱,林於2018年5月7日因情緒問題向她求診,而有關情緒問題由工作引致,當時林沒出現幻覺或幻聽,也沒出現自殺傾向。陳曾與她討論是否需要休假,林表示仍能繼續工作,陳於是向她提供紓緩治療,以及調整藥物,也安排較密的覆診。

透露工作量大及處理學生有壓力

陳表示,後來林在6月、9月及12月的覆診中,情緒顯得穩定,不過在事發前最後一次的覆診,林仍表示因工作量大、處理學生行為問題而感到壓力,但她表示自己處理到。陳指,這3次覆診均未有調整林的抗抑鬱藥及抗焦慮藥物。

案件編號:CCDI20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