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遭接管 合夥人求完成客戶交易被拒 求覆核律師會決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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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馮律師行疑因有前文員挪用客戶款項,遭香港律師會暫時接管,其戶口亦遭凍結。該律師行的其中一名合夥人提出多個方案,處理手上客戶未完成的交易,但未獲律師會接納。他昨(20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律師會接管的做法不合理。他要求推翻接管的做法,及要求律師會重新考慮其方案。

申請人為伍永雄,答辯人為香港律師會,黃馮律師行的另一名合夥人阮國強被列為利益關係方。

申請書指,黃馮律師行一名前文員於2019年涉挪用客戶約610萬元,律師會於2020年中調查黃馮律師行的賬目,指該行違反《律師賬目規則》,該行的客戶戶口中約2300萬元被虧空。

指電腦系統出錯 款項未有被虧空

申請人向律師會解釋,只是公司電腦會計系統出錯,相關款項沒有被虧空。申請人和阮又按律師會要求,把2300萬元存入指定戶口。

涉案客戶已獲賠償

申請人又指,前文員並非盜取黃馮律師行戶口的款項,而是涉在客人開出、但未填寫收款人的支票上,填寫自己的名字,再存入戶口。涉案客戶事後已獲賠償,並無損失。

黃馮律師行上月被接管,戶口即時凍結,大批客戶受影響並曾招開記者招待會講述情況。(資料圖片/黃舒慧攝)

提出多個方案均被拒

惟律師會仍於去年12月,接管黃馮律師行。雖然申請人提出多個方案,包括在律師會嚴格監管下,讓申請人處理公司和客人的戶口,以完成交易,或由另一名律師介入,但律師會均未有接納。

有逾700交易未完成

申請書提及,於去年12月23日至本年1月31日,黃馮律師行有逾700宗未完成的交易。而律師會接管的做法,黃馮律師行的客戶亦為受害人,他們未知何時才可取回款項,亦未能完成其交易。

已按要求存2300萬入戶口

申請人指,已按律師會要求,把2300萬元存入指定戶口和提交會計報告,惟律師會仍接管黃馮律師行。申請人指,律師會接管的做法是違反申請人的合理期望,亦是不合理。

申請人現要求,推翻律師會接管黃馮律師行的決定,律師會需重新考慮其方案。

案件編號:HCAL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