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林鄭突決定立法 關注團體批拖字訣:立法唔等於收貨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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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去年成立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將於下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特首林鄭月娥今日(4日)率於立法會公布,將立法處理劏房租務機制。
值得注意是,特首林鄭月娥於2018年曾指於本港整體樓房不足下,實施租管或會減少出租單位供應,最終於去年4年才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著手處理租管問題。有關注團體指,民間自2004年後已多次提出租務管制措施,但政府以自由市場為由推搪,批評政府「一直拖,唔知點解要等個研究小組報告。」但現時卻在小組交報告前已講明會立法規管。團體亦指「立法唔等於收貨」,促應設有部門作監察,否則法例只會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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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於2004年取消租住權管制,於2004年之前租客若願繳付市值租金,業主須把物業繼續租予原租客,而業主可以自住或租客欠租等理由收回物業,而業主收回物業前需提供一定的通知期。不過當時有聲音指條例偏向保障租客利益,加上當時樓市持續低迷,為平衡業主與租客租益及令住宅市場回復自由運作,政府最終撤銷條例。其後坊間一直有建議重新引入租務管制,加上劏房漸多,不少團體提出租金管制及適足住屋權等建議。

林鄭上任初曾指租管會令供應減少

於2018年,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租管建議時,曾指租管或會導致出租單位減少,於整體香港樓房不足情況下,保持有樓宇單位出租,為政府需要考慮的因素。拖拉數年,政府於去年正式成立劏房租務管制小組,林鄭月娥於去年11月曾指由於小組於2021年初才提交報告,當時表明「未有方向作出管制,難以承諾可於明年中提交條例草案上立法會」,僅稱會「盡快做」。

佘慶雲批政府「立硬法」

小組將於3月底向政府交報告,但特首林鄭月娥周四(4日)已揚言會立法,小組成員之一、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政府作風一向不理坊間意見,形容整項工作淪為「假民調」,「都立硬法,只係辣啲同無咁辣。」他又估計,將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時,立法會議員必然會「加鹽加醋」,料條例將會更嚴。

港府於2004年撤銷租住權管制。(資料圖片)

關注團體促設部門監察推行租管

觀塘劏房居民關注組組織者陳穎彤稱,坊間於2004年起已要求重設租務管制,而民間一直有推出不同的研究報告,相信政府可一早推行租務管制,惟政府「一直拖,唔知點解要等個研究小組報告。」但現時卻又在小組報告出爐前,講明會就此立法,她促政府應設立部門監管租管推行情況,並盡快訂立相關細節,否則租管形同虛設,「立法唔等於收貨,唔好當交功課。」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吳堃廉稱,劏房戶等租管「唔係等年半,而係由2004年等到依家。」他指關注對租金增幅規管、續租權等推行細節。他說,於訂立租約時應提供彈性,而租金升幅應參考差估署水平、物價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