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受限區域」 576人受強檢部分樣本仍在核實 29戶沒人應門

撰文: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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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二月六日)上午約七時完成「受限區域」(即元朗媽橫路7號富來花園)強制檢測行動,截至今日凌晨2時,約576名居民接受檢測,當中有小部分樣本檢測結果仍在核實中。政府亦在「受限區域」內派員到訪288戶住戶,當中29戶在過程中沒人應門,

自今日上午約七時起,元朗指明「受限區域」內已進行檢測的人士如能出示陰性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配戴手環以證明接受強制檢測,可在向訂明人員提供個人資料後,經由指定出口離開「受限區域」。政府仍在「受限區域」內進行執法行動,確認「受限區域」內所有人士已接受強制檢測。會另行公布正式撤銷「相關宣告」的時間。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稱「相關宣告」),自昨日下午七時起限制在元朗指明「受限區域」(即元朗媽橫路7號富來花園)內的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於「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在今日凌晨二時前到採樣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採集及2019冠狀病毒檢測。

▼元朗富來花園封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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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檢人士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區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方可離開其處所。此外,政府昨日亦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二月五日期間曾身處有關大廈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於二月七日前接受強制檢測。

政府亦了解有居民早前已於區內的流動採樣站或透過其他途徑接受檢測,故「受限區域」內的人士如在二○二一年二月三日至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並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無須再次接受檢測。

政府重申會嚴肅執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配戴手環以證明接受強制檢測即屬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