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8.18集結|區諾軒梁耀忠認罪 李柱銘等呈人群管理報告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名泛民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反修例「流水式集會」,案件今日(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原本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狀余若薇因須隔離檢疫,黎今改由資深大狀蔡維邦代表。另案中兩名被告區諾軒及梁耀忠,則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罪,區與梁的案件押後至3月22日,以進行求情及判刑。餘下7名被告則否認控罪,其中代表李柱銘及何俊仁的代表律師,向法庭呈上人群管理的專家報告,控方需時準備,案押後至翌日再續。

9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以及區諾軒,他們均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區諾軒及梁耀忠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另再承認組識罪,梁則未有承認組織罪,該罪名亦會存檔法庭不作起訴,其餘被告則否認所有控罪。

辯方呈上人群管理專家報告

由於代表何俊仁及李柱銘的資深大狀駱應淦欲呈上有關人群管理的專家報告,控方表示要先參閱報告才能開案,案件押後至明日再續。據了解,該名專家為監警會前國際專家組成員、英國基爾大學心理學教授Clifford Stott。

區表示泛民議員會帶領離開維園

案情指,民陣於2019年8月12日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通知警方民陣打算先在維園舉辦集會,然後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並在遮打道行人專用區舉辦集會,但警方只批准維園集會。在8月16日及17日的民陣記者會中提到,8月18日將會舉辦「流水式集會」,區為其中一名民陣代表,區表示泛民議員當日會帶領參與者,離開維園並前往指定地點。

區及梁有份帶領群眾

案發當日下午,民陣陳皓恒宣布「流水式集會」開始,而區及梁耀忠與其他被告一同帶領群眾,由維園遊行至遮打道,區及梁在遊行期間均有份手持寫有「煞停警黑亂港,落實五大訴求」的橫額,區更用大聲公叫群眾「塞爆維園」,又向群眾指示遊行路線,帶領群眾叫口號「我有權遊行,毋須警方批准」。控方認為,區及梁明知遊行未獲警方批准,仍然參與遊行。

眾被告到庭的情況。(詳看下圖)

+5

控辯雙方律師均要臨急換人

本案幾經波折今日終於開審,案件原本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作為外聘檢控,但惹來英國政界爭議,律政司後來改聘本地資深大狀余若海代表;而原本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狀余若薇,亦突然因為曾與確診的港台髮型師接觸,因此要進行隔離,無法在今日審訊代表黎,黎改由資深大狀蔡維邦代表。

案件編號:DCCC 536/2020

九名被告及他們面對的罪名。(詳看下圖)

+4